關鍵字:拒絕醫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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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主預立醫療決定書 讓漸凍人移除呼吸器得以善終
醫藥衛生 / 醫藥話題2571病人自主權利法自2019年1月6日起實施,當病人達到末期病人、不可逆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政府公告不可治癒之疾病等5種臨床狀況時,可採用該法。其核心概念以病人為主體,確保病人有知情、選擇、決策的權利,並將善終權利擴及非末期病人。 -
預立醫療決定 病人自主選擇「善終」
醫藥衛生 / 醫藥話題1861衛福部說明,今年(2016)1月6日公佈之「病人自主權利法」為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專法,也是台灣自1996年實施《安寧緩和醫療條例》20年後,再度強化民眾的安寧觀念。但相關調查顯示,此觀念對大部分民眾而言,仍是十分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