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公聽會聚焦醫療法修正 各界籲鬆綁限制、引資助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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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敏 報導
立院公聽會聚焦醫療法修正 各界籲鬆綁限制、引資助醫

【NOW健康 林郁敏/台北報導】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3日舉行「醫療法第49條及第50條修正草案」公聽會,討論醫療社團法人與私立醫院在台灣醫療與公共衛生體系中的定位、現況與轉型挑戰。多位立委及專家一致認為,適度鬆綁法規、引入法人資金,將有助於醫院營運穩定與醫療永續。


醫療法修正草案再掀討論 聚焦醫療社團法人與私立醫院定位


立委蘇清泉表示,醫療社團法人在擴建、添購設備與營運上面臨沉重負擔,長期有放寬規範的訴求,但衛福部有不同顧慮,因此安排本次公聽會;員榮醫院總院長張克士指出,醫療社團法人資金來自社員投資,類似公司股東,應賦予類似公司治理的彈性。現行健保支付標準多年未調整,導致醫療環境長期低利潤,「人不如狗」的待遇差距日益凸顯,呼籲鬆綁第49、50條,引入更多資金以提升醫護待遇,並為智慧醫療發展預作準備。


台灣醫療社團法人協會理事長黃靖媛回顧,該法自2004年以來未修,20年間社團法人數量與規模成長,但同時面臨人口老化、設備更新與災害應變壓力。例如921地震時竹山秀傳醫院需巨額重建資金,若當時可引入法人社員,或能更快復原。她舉例,一台電腦斷層掃描設備(CT)十多年前約3000至4000萬,現已高達8000至9000萬,光子CT更達2億元,對僅由自然人組成的法人來說極為吃力。


專家籲引入法人資金 設配套監管以強化韌性與競爭力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邱桂鈴指出,現行規定不允許法人持有股份,限制了資金流入;但國際已有成熟的洗錢防制與資金揭露機制,股權轉讓也可先報備審查再進行,以兼顧監管與彈性。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裕勳則強調,法人參與涉及的是經營權非所有權,可搭配投資額限制與申報制度降低風險。


李綜合醫療社團法人大甲李綜合醫院營運長李俊億認為,現行每4年的審查已屬嚴格,但欠缺募資彈性。科技產業雖有心參與智慧醫療合作,卻受限於法規無法入股。他主張在監管前提下開放法人參與,以強化韌性與競爭力。


童綜合醫院副董事長童瑞龍指出,若健保總額不擴大,醫療困境難解,小額法人資金對醫院卻可能是「救命錢」。愛仁醫院謝孝佳董事長特助則提到,小型醫院數量已從民國85年的七、800家銳減至300多家,財務壓力使其難以存續,支持開放法人並同步加強中央與地方協作。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朱益宏理事長批評,現行規範逐漸偏離「永續」初衷,中央與地方政策不一致也造成轉型困難。他呼籲放寬對捐贈、財務與社員組成的限制。


台灣私立醫院協會秘書長吳明彥建議,只放寬國內法人、限制中資,並由投審會及投資比例控管把關。醫院協會理事長李飛鵬則指出,小型醫院逐漸消失,應利用民間資源挹注,並可採逐步開放、查核資金來源等方式降低疑慮。


陽明交大醫務管理研究所所長黃心苑提醒,營利醫院在國際間同樣扮演重要角色,卻在台灣逐年萎縮。營利醫院雖占健保病床近四分之一,提供兩成醫療服務,但市場佔有率下降。她建議鬆綁法規、擴大經濟規模,並透過大數據監測進行監管。


衛福部研議沙盒計畫 跨部會監管機制以確保資金運用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回應,醫療法修正涉及多部會合作,財稅制度也需調整。修法前,衛福部將協助媒合資金或試辦沙盒計畫,並建立機制確保資金用於醫療服務與第一線人員,達成穩定營運與照顧民眾的目標。


無論來自醫界、法律、會計或產業觀點,多數專家均支持鬆綁醫療法第49、50條,引入法人資金,並透過配套監管機制,為醫療社團法人與私立醫院注入永續動能。未來修法走向,將攸關地區醫療能否維持韌性與服務品質,也將影響全台醫療體系的長遠布局。


# 首圖來源/台灣醫療社團法人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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