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抓!超市知名冷凍餛飩大腸桿菌超標 開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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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郁茹 報導
食藥署抓!超市知名冷凍餛飩大腸桿菌超標 開罰3萬元
▲食藥署抽驗冷凍食品「里港文富餛飩」,發現大腸桿菌超標。(圖/食藥署提供)

【NOW健康 陳郁茹/台北報導】知名連鎖超市販售的「里港文富餛飩」出包!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於7月至8月執行「市售流通冷凍冷藏調理食品稽查專案」,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今(6)日表示,總共稽查148家業者,抽驗284件商品,其中發現「里港文富餛飩」大腸桿菌超標,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負責廠商「里港文富食品有限公司」新臺幣3萬元罰鍰。


食藥署稽查148家業者 抽驗248件冷凍產品


食藥署表示,為提升市售冷凍冷藏調理食品之衛生安全,維護民眾飲食安全,於112年7月至8月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市售流通冷凍冷藏調理食品稽查專案」,針對量販店、超市、便利商店、非連鎖商行及餐飲外帶店等販售冷凍或冷藏調理食品場所進行查核。


食藥署指出,「市售流通冷凍冷藏調理食品稽查專案」總計查核148家業者,基於查核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初查有部分業者食品從業人員無法提具體檢報告,及牆壁、天花板未保持清潔等缺失,經限期改正後,複查均符合規定。另外,抽樣284件冷凍或冷藏調理食品,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結果有1件不合格,轄管衛生局已依法處辦,總計裁處新臺幣3萬元整。


▲「里港文富餛飩」違反食安法,屏東縣府衛生局已開罰(圖/食藥署提供)


關於不合格冷凍產品,食藥署透露,里港文富食品有限公司於112年8月8日生產製造的「里港文富餛飩」被驗出大腸桿菌超標。據悉該批產品生產數量為1,646盒(規格210g),全數銷售予澎湖農會,回收數量共計227盒,已於112年9月7日銷毀完成,另外,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依照食安法規定,裁處「里港文富食品有限公司」新臺幣3萬元罰鍰。


消費者購買冷凍產品 食藥署提注意事項


食藥署強調,食品販售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重視販售食品之貯存環境,包含先進先出、貯存溫度及溼度等,以維持產品衛生安全。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限期改善,屆期不改正者,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違反食安法第17條由中央主管機關所定衛生標準之規定,依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本次「市售流通冷凍冷藏調理食品稽查專案」稽查抽驗內容包含了手工水餃、港式蘿蔔糕、爭鮮芒果布丁、光泉正庄花生豆花、冰夯番薯家庭號、桂冠沙拉等產品。食藥署呼籲民眾,購買冷凍冷藏調理食品時,應挑選環境乾淨、整潔及商譽良好的店家,注意產品包裝有無破損、內容物型態及顏色是否正常、包裝是否出現大面積冰晶覆蓋等情形,若產品出現上述情況可能已變質,則不建議購買,同時應注意產品貯存溫度(冷藏7℃以下,冷凍-18℃以下),並依業者建議方式進行烹調、盡速食用完畢,以避免常溫下細菌過度滋生。


核稿編輯:陳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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