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療癒目睹殺人和火災傷亡者 民團籲增進社工司法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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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珮妤 報導
為療癒目睹殺人和火災傷亡者 民團籲增進社工司法知能
▲每逢火災或殺人案等社會事件發生時,常見地方政府透過「1案1社工」、「1案到底」的服務策略,陪伴被害者及其家屬,台灣司法社工學會表示,每個受害家庭需要的其實不僅是1個人的短期服務,國家應更加重視司法社會工作,用專業為被害者提供支持。(圖/NOW健康製作;圖片來源/ingimage)

【NOW健康 連珮妤/台北報導】近日屏東明揚科技公司發生爆炸事故,在大火無情肆虐之下,造成9死112人輕重傷,此次事件可說是讓存活下來的被害者,留下難以抹滅的傷痕,每逢火災或殺人案等社會事件發生時,常見地方政府透過「1案1社工」、「1案到底」的服務策略,陪伴被害者及其家屬,台灣司法社工學會表示,表面上用專責、專人服務每個家庭,暫時維穩風險與安定人心,但每個受害家庭需要的其實不僅是1個人的短期服務,國家應更加重視司法社會工作,用專業為被害者提供支持。


台灣司法社工學會呼籲政府 應培訓社工司法知能


台灣司法社工學會分析,在現行台灣司法體制下,判處極刑與執行是相當困難的,若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被害人家屬就必須長年活在可能再次被害的陰霾下,戰戰競競地活下去,等著加害人可能哪天申請假釋出獄,擔心自己是否會變成下1位受害者,漫長生活的天天煎熬,在案發幾天過後,媒體不再報導時,還有誰關心過他們的需求嗎?


談到故意殺人案、長照悲歌、或是傷害案件,被害者家屬後續將面臨冗長的司法訴訟、心靈創傷復原、家庭生活重建等多重議題,從案發初期開始,檢察官與法醫必須相驗,家屬面對犯罪被傷害的遺體,不僅無法承受,在殯儀館休息室的長時間等待、焦慮不安與充滿困惑的心情,此時多說什麼都是打擾。


學會指出,在1戶1社工的貼心服務初衷下,是不是該讓所有的社工都有基礎的災難社會工作、急性創傷與創傷知情、司法訴訟流程有個基本的概念,否則第1線的社工沒有基本裝備,直接去現場服務,最後可能也只會成為炮灰。保護被害人之前,警政、司法、學校、縣市政府、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其他相關單位是否應該更重視這個問題,不要用功德說來踐踏一線社工的熱忱,讓他們變成比被服務的家庭更弱勢的一群人。


專業分工將1個家庭拆解成多個專業領域,不同的社工同時服務1個家庭,對服務使用者與家屬而言,常搞不清楚服務提供者是誰,來自哪個單位,甚至以為有很多志工來家裡關懷。學會表示,兒童青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等各領域,發生事情後成為弱勢家庭,不會只有單一問題的需求。


學會提出3大訴求 希望改善社工對被害者與其家屬的服務


學會指出,為了改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服務,警政開啟犯罪被害保護官的制度,為的就是在第1時間有單一窗口,立即將案件分流,評估家屬的需求,分別轉介社會局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後續根據學者的研究,發現此制度柔性不足,仍有改善空間,於是加入婦幼隊家防官的協力,讓更柔性、轄區在地的家防官第一線介入,不只在案發當天與被害家屬成立群組,幫助家屬可以及時取得辦案動態的資訊權,同時轉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也會立即啟動至殯儀館的服務,為漫長的司法訴訟及心理創傷復原即時承接,一路相伴提供被害家屬從假扣押、偵查、刑事一審、民事損害賠償、及未來可能面對的司法訴訟任何問題。有鑑於此,學會提出以下訴求:


▸1.各級政府及網絡單位應提供完善培訓制度與支持系統,奠定重大案件或災難型服務的處遇社工司法專業知能,促使服務真正貼近被害人的需求,減少一線社工專業無力感與崩熬耗竭。


▸2.社安網的網絡協力,不應僅局限於體制內的調度,公私協力與跨專業網絡的合作與分工才是落實服務的基礎。各級政府應串聯司法體系與社政服務系統,積極建構社區為基礎的犯罪被害人權益維護合作網絡,讓重大案件被害人能獲得充分的柔性且無縫接軌的長期支持與陪伴。


▸3.各地方政府應將重大案件被害人的社區支持與保護機制納入預算,自行或委託辦理社區個案管理業務。


核稿編輯:陳如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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