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超商超市做起!賣茶葉蛋標產地 食藥署試辦計畫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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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彤 報導
從超商超市做起!賣茶葉蛋標產地 食藥署試辦計畫開跑
▲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OK超商、家樂福、愛買、大潤發、全聯等8家超市賣場自9月25日起投入食藥署試辦計畫,販售白煮蛋、茶葉蛋、溏心蛋等「實質轉型」散裝蛋食品,應標示雞蛋來源國。(圖/食藥署提供)

【NOW健康 陳曉彤/台北報導】專案進口雞蛋引發食安疑慮,食藥署宣布,自9月25日起4大超商、4家超市賣場販售白煮蛋、茶葉蛋、魯蛋、溏心蛋等「實質轉型」散裝蛋食品,應標示雞蛋來源國,透過貼紙、插牌等方式,在蛋品販售處旁,或於商家門口標示。不過這次試辦計畫內並未納入液態蛋品,如果試辦成效不錯,將討論是否擴大標示範圍。


茶葉蛋產地標示不實 8家業者恐依法開罰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此次試辦業者共有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OK超商、家樂福、愛買、大潤發、全聯等8家超市賣場。該試辦計畫於25日開始,消費者如有疑義,可撥打1919食安專線詢問。


▲食藥署今日公布雞蛋原料原產地標示試辦計畫內容。(圖/食藥署提供)


如果相關產品出現「混蛋」狀況,該如何標示?林金富以茶葉蛋為例,建議業者可將蛋品產品來源,分開處理,例如,本土蛋品一鍋、進口蛋品一鍋,分開標示。標籤標示字體長寬不得小於0.4公分,其他表示形式字體長寬不得小於2公分,食藥署已將範例格式上傳官網,業者上網參酌。


▲食藥署指出,8家業者配合試辦計畫,需清楚標示茶葉蛋產品來源。(圖/食藥署提供)


針對試辦計畫的規定,林金富也說明,8家業者於試辦期間若標示不實可依食安法第28條,開罰4萬至400萬元罰鍰。該試辦計畫結束後,若成效不錯確定入法,將會預告2個月後正式施行,未來業者應標示而未標示,將開罰3至300萬;而標示不實者則同樣依食安法第28條,開罰4萬至400萬元罰鍰。


民眾買到壞掉雞蛋 食藥署建議處理方式


關於市售雞蛋稽查專案執行方面,截至26日,檢查外觀檢查及標示查核共3293件,均符合規定;動物用藥殘留檢驗共查80件,56件合格,其他仍在檢驗中。


▲食藥署公布市售雞蛋稽查專案結果。(圖/食藥署提供)


如果買到壞蛋、臭蛋,該如何處理?林金富建議,向地方衛生局檢舉,或撥打1919食安專線,食藥署會立案調查,若查核屬實,就會依食安法開罰。不過,購買蛋品後,應該儘速食用完畢,不可放太久。


核稿編輯:連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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