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底定!股利所得、高額獎金列入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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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紛擾多時二代健保案終於底定!衛生署公布,除了經常性薪資之外,並將高額獎金、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及兼職所得,納入費基。一般預料,每年可多徵收兩百億元健保費。

  衛生署建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指出,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於12月3日及6日經立法院黨團協商,不過,許多立法委員反對,為此,健保小組提出二代健保再修正案。

  在保費計收部分,除維持現有財源基礎及保險費計收方式外,並將高額獎金、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及兼職所得,納入保險費徵收範圍增,藉由簡單公式,收取補充保險費。

  曲同光指出,新課徵的健保費,仍以就源扣繳方式,免除事後結算方式,簡化收繳流程,避免發生於跨年度後尚須向民眾追繳保險費的情形。

  至於雇主(投保單位)方面,二代健保再修正案將針對其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與其受雇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之間的差額,增列為計費基礎,收取補充保險費。

  如此一來,不但可達到平衡雇主負擔整體保險經費比例之目的,可以讓過去採低底薪、高獎金的投保單位,更公平合理的負擔雇主應負擔的保險費。

  新修正草案保留了大多數已經獲致黨團協商共識的條文,包括將全民健康保險監理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合一為全民健康保險會(簡稱健保會),建構收支連動機制。

  對於健保會等全民健保重要會議的相關會議資訊、醫事服務機構的病床資訊、財務資訊、品質資訊及違規情形,充分落實透明、公開;納入論人計酬的支付方式,為民眾購買健康。

  此外,新版修正案也強化弱勢民眾的權益保障措施,主動協助經濟困難者,只針對有能力,但拒不繳納保險費的保險對象暫行拒絕給付;協助矯正機關收容人(監犯)納保。

  根據新研提的修正草案,原先以經常性薪資所得為主的保險費基將合理擴大,並可適度調降現行5.17%保險費率,減輕無高額獎金、股利所得、租金收入、利息所得等其他所得保險對象等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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