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中藥化妝品不得宣稱療效 違者觸法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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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何首烏」洗髮精、「當歸」面膜,走進藥妝店,架上許多保養品都有添加中藥成分,部分產品甚至宣稱療效,對消費者來說,確實增加了幾分說服力,這也讓衛生署傷腦筋。為此,特別制定規範相關化妝品、保養品不得宣傳療效,最快將從這個月起生效。

  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指出,國內化妝品市場中,含有中藥成分的產品有日益增加的趨勢,由於一般化妝品屬於免查驗,可以隨時上架,如果宣稱療法,恐將觸法。

  其中又以爽身粉問題較為嚴重,黃林煌說,過去幾年來,每年都有爽身粉業者被檢舉,因為許多爽身粉添加鵝黃散,而鵝黃散的主要成分為冰片、綠豆粉、滑石粉,最後業者遭「偽藥」罪名起訴。

  為了解決類似問題,中醫藥委員會於8月18日邀集中藥、化妝品及進出口相關業者,開會討論,最後做出決議。含有中藥成分的爽身粉屬於化妝品,不得宣傳有治療痱子的療效,也不可叫做痱子粉。

  如果廠商認為自家爽身粉的主要成分為歷代中醫藥典籍所收載的方劑,治療痱子的效果顯著,則可以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待核准之後,就能以藥品管理,而非化妝品。

  黃林煌表示,目前衛生署將化妝品分為33類型,包括洗髮精、精油、爽身粉等,未來即使含有中藥成分,也沒關係,都歸屬於一般化妝品,不用事先提出申請查驗登記。

  另外,被歸在化妝品類的產品就不可宣稱療效,如果外包裝或是廣告海報上宣稱療效,一旦被檢舉、查獲,各地衛生局將依照相關罰則予以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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