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救濟15年 賠償金額逾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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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陳如頤/台北報導】
藥物
▲食藥署統計發現,皮膚與皮下組織病患發生藥物不良反應者比例最高,其次為免疫系統疾患與肝膽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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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合法藥物,皮膚卻出現不良反應?國內藥物救濟制度15年,食藥署統計發現,皮膚與皮下組織病患發生藥物不良反應者比例最高,佔65%,十大可疑藥品與常見藥害型態皆與嚴重皮膚不良反應有關。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呼籲民眾,用藥後若發生喉痛、口腔潰爛、皮疹等症狀,很可能為藥品不良反應,宜立即回診就醫,考慮是否停藥。

戴雪詠表示,國內施行藥害救濟法至今15年,近年來藥害救濟給付率提升至近七成,幫助近1400位民眾,累積給付金額超過新台幣4億元,超過95%醫師認同藥害救濟可以減少不必要訴訟。

戴雪詠依據歷年統計指出,前五大類藥物不良反應中,以皮膚及皮下組織疾患佔首位,比例高達65%,引起嚴重皮膚不良反應包括: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藥物疹合併嗜伊紅血症及全身症狀等。

其次為免疫系統疾患與肝膽疾患,皆佔9%,分別引起過敏性休克,以及急性肝炎、急性肝衰竭、猛爆性肝炎等嚴重不良反應。血液及淋巴系統疾患佔4%,常見不良反應為顆粒性白血球減少症、全血球減少症。神經系統疾患佔3%,以引起抗精神病藥物惡性症候群、缺氧性腦病變等最為常見。

戴雪詠提醒醫療人員,常見嚴重不良反應包括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毒性表皮溶解症與藥物敏感症候群等,初期常有喉嚨疼痛伴隨發燒、口腔黏膜潰爛、皮膚紅疹、丘疹等症狀,應主動瞭解是否為藥品所引起,切勿當成是上呼吸道或一般過敏症狀治療。

此外,民眾務必留意藥袋標示注意事項,如用藥後發生喉痛、口腔潰爛、皮疹等症狀,可能為藥品不良反應,宜立刻就醫並考慮停藥。如果不幸發生藥害,在知道藥害發生的3年內,檢具病歷摘要、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等資料,向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申請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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