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編輯部/整理報導】醫美手術糾紛及死亡事件頻傳,衛福部近日預告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年輕醫師未接受兩年「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住院醫師訓練,不可直接從事醫美,另嚴格規範美容醫學手術執刀醫師資格,預計明年1月1日上路。
衛福部預告修正規範 將美容醫學區分「三級管理」、嚴格規定醫師資格
衛福部預告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加嚴美容醫學規範,改為三級管理,明確區分為三大部分,並嚴格規定執行醫師的資格。
1.美容處置(玻尿酸、肉毒桿菌素等針劑注射、雷射等光電治療)。
2.一般美容醫學手術(眼、鼻整形植髮、削骨、拉皮、自體脂肪移植、抽脂等)。
3.特定美容醫學手術(中臉部、全臉部拉皮,及單次脂肪抽出量達1500毫升或單次脂肪與體液總抽出量達5000毫升、腹部整形)。
衛福部修法:肉毒、玻尿酸須完成PGY訓練 特定手術僅限10大專科醫師
衛福部表示,透過這次修法,將嚴格管理醫美醫師的執業資格,例如,想幫民眾施打肉毒桿菌等美容處置,必須先完成兩年PGY訓練。如果想執行美容醫學手術、特定美容醫學手術,僅限於外科、骨科、神經外科、整形外科、泌尿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科、急診醫學科及皮膚科等10大專科醫師,而負責特定美容醫學手術執刀醫師僅可負責相對應的醫療手術項目。
此外,執刀醫師還需完成至少32小時美容醫學手術訓練課程,每3年再接受至少24小時繼續教育。若為皮膚科醫師,另需具備皮膚外科手術相關訓練證明,始能執行侵入性手術。
「管理醫學美容的初衷為提高醫療品質與病人權益」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這次修訂特管辦法,重點在於回歸專科醫師訓練的基本能力培養,各國均朝這樣方向發展,須以病人安全、權益為最大原則。
醫美新法緩衝期!衛福部考量「信賴保護」原則 給予執業者補正時間
至於是否溯及既往?石崇良說,在修訂所有法規時,都會考慮到信賴保護原則,在民眾利益與執業者權利間取得平衡,將給予一段緩衝期,有一定時間可以補正。
對此,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透過新聞稿表示,首當其衝的是過往畢業逕直投入醫美產業的醫師,可能必須重返醫院進行兩年的PGY訓練,若未有銜接期間的配套,除了勉強部分醫師接受未必與醫美安全相關的臨床負荷,對於醫院教學行政而言,也是陌生的挑戰與成本,「強摘的瓜不甜,莫過於是」。
醫美修法引爭議!為免被質疑關閉「直美」大門 衛福部應提「實證基礎」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祕書長陳亮甫表示,這公告草案有如拔草測風向,雖想提升醫美病人的安全,但仍必須面對多重質疑,例如過去爆發重大病安疑雲的醫師,並非是未經專科訓練的醫師。
陳亮甫表示,此次修法核心關懷在於病人安全,衛福部在草案挑起醫界敏感神經同時,更應拋出不僅是直覺的實證基礎,避免淪落「修理小孩給外人看」的疑聲,回應外界「為鞏固臨床人力,關閉『直美』大門」的奚落。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強調,究竟醫美工作有何致命吸引力?又或者醫院工作如何刀口舔血?致使逃離醫院者如過江之鯽?盼望在此次修法時,探究此議題背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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