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翁靖祐/台北報導】陳媽媽確診肺癌後,自費使用標靶藥物4年多,迄今花700多萬元,年初健保署同意給付該標靶藥物,卻設下條件「需先化療失敗」,得知自己不符合用藥資格,陳媽媽相當難過,因為全家快被她給拖垮,以為這是政府德政,卻是「看得到、吃不到」。
癌症團體指3大給付門檻 批健保給付看得到卻吃不到
健保會9月25日即將開啟114年度總額協商,攸關癌友用藥的新藥新醫科技預算經費,備受關注,癌症希望基金會、台灣病友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總額協商能夠合理保障新藥新醫療科技等預算,不要讓癌友成為用藥孤兒。
癌症希望基金會統計近5年來納入健保給付的癌症新成分新藥項目,結果發現,許多癌友根本「看得到、吃不到」,因健保受限經費有限,對癌友使用新藥時,常祭出「限縮時間或療程」、「限制使用對象」、「不得並用或替換」等3大門檻,導致台灣癌症存活率落後其他國家。
癌症希望基金會倡議發展部主任蔡士敏表示,近2年來,癌症新藥納入健保給付速度確實變快,去年迄今,新納入健保的藥物數,是110年至111年的2倍之多,但看似漂亮的數字卻暗藏種種限制。
各界皆盼健保改善給付條件 讓癌症治療更加人性化
癌症希望基金會統計108至113年8月期間納入健保給付的癌症新成分新藥共48個品項,其中67%給付條件不符合國際指引,嚴格設限。例如,血液癌症16項均設下用藥限制;位居國人10大癌症之首肺癌,在8項新藥中,一半被限縮;乳癌8項新藥中亦有62.5%被限縮。
觀察發現,抗癌新藥給付的3大設限為「限縮時間或療程」、「限制使用對象」、「不得並用或替換」,蔡士敏以乳癌為例,一般用藥原則為「等到無效或惡化才會換藥」,但健保經費有限,部分乳癌標靶藥物只給付24個月,就算病人治療效果顯著,但時間一到,就必須自費,否則中斷換藥,「這對病友相當殘忍」。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前副院長、胸腔外科醫師陳志毅則為肺癌抱屈,他說,臨床健保用藥規定如同「緊箍咒」,讓醫師為病人開處方時綁手綁腳,例如,有些標靶及免疫治療藥物,限縮用於晚期肺癌,或訂下兩者不同機轉藥品不得替換的限制,這相當不合理,影響治療效果及存活率。如將抗癌視為作戰,海軍、空軍竟不能合併作戰,這要如何打贏?怎麼幫病人打仗?
台中榮總醫院血液腫瘤科主任滕傑林認為,血液癌症新藥給付限縮情況嚴重,以致許多病人自費治療,如果經濟狀況不好,就只能放棄治療,希望健保改善給付條件,讓治療更接軌國際。
核稿編輯:陳如頤
# 首圖來源/NOW健康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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