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實施!暑假出國攜加熱菸入境 違者最高可罰5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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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郁茹 報導
新制實施!暑假出國攜加熱菸入境 違者最高可罰5百萬
▲台灣目前禁止攜帶加熱菸進入國內,國健署透露,截至112年6月14日止,經海關移請衛生局查處旅客違法攜入加熱菸案件,共有69件。(圖/NOW健康製作;圖片來源/ingimage)

【NOW健康 陳郁茹/台北報導】小明(化名)今年4月自國外旅遊搭機回國,其隨身行李內攜帶加熱菸菸草柱1條,通過海關時被攔查發現,該物依法扣押移請當地衛生局查辦。後續小明向當地衛生局陳述意見後,判定違規行為屬實,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及第26條2項規定,裁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暑假為旅遊旺季,國民健康署署長吳昭軍呼籲民眾,出國旅遊應注意菸害防制法規定,勿因自用、幫親朋好友代購或跑單而攜帶加熱菸入境,以免違法受罰。


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 海關攔查69件違規


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及同條第2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目前尚無經衛福部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違法製造、輸入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千萬元罰鍰,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處新臺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使用者處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


台灣目前禁止攜帶加熱菸進入國內,國健署透露,截至112年6月14日止,經海關移請衛生局查處旅客違法攜入加熱菸案件,共69件,其中68件進入行政調查程序中、1件完成裁處,開出罰鍰新臺幣5萬元整。


另外,國健署也指出,與地方衛生局合作下,進行網路監測與實體店面查稽,截至112年6月14日止,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案件數計177件(違反販賣150件、違反展示9件、違反廣告18件),已進入行政調查程序中。


想要戒菸的民眾 建議多加利用專業管道


國健署提醒民眾,不使用、不購買、不推薦違法產品,同時呼籲大家,任何菸品(包含加熱菸)對健康都有危害,別相信業者宣稱能減害的產品等行銷手法。若需要戒菸可找專業機構。


據悉,台灣有近3,500家戒菸合約醫事機構(醫院、診所及藥局)提供戒菸服務,且戒菸藥品免收部分負擔;亦可利用免付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或使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進行戒菸相關諮詢,相信透過專業人員協助,讓自身成功戒菸,找回自己與家人的健康!


核稿編輯:連珮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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