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別帶這個! 國健署:攜「加熱菸」最高重罰5百萬

3901
連珮妤 報導
回國別帶這個! 國健署:攜「加熱菸」最高重罰5百萬
▲國建署呼籲民眾入境時勿攜帶「加熱菸」,由於其與電子菸一樣,皆為菸害防制法所禁止的產品,如未依規定,最高恐遭重罰5至500萬元。(圖/NOW健康製作;圖片來源/ingimage)

【NOW健康 連珮妤/台北報導】隨著疫情解封,國境開放,湧現大量的出國人潮,除了旅遊行程之外,購物也是重要的行程之一,而「加熱菸」也可能會是部分民眾的購物選項之一,國民健康署呼籲,菸害防制法(下稱本法)自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後,我國目前尚未有經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包括加熱式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與電子煙一樣,皆為本法所禁止之產品,如旅客入境攜帶,不論數量多寡,依本法第26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至5百萬元罰鍰,並銷毀或退運該菸品。


目前加熱菸為非法產品 產生含有尼古丁及有毒物質的氣溶膠


財政部關務署各海關已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及旅客託運行李嚴格執行X光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請旅客多加注意,避免觸法且荷包失血。


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加熱菸已發表資料顯示,加熱菸為菸草產品,無助於吸菸者戒菸,使用時伴隨產生含有尼古丁和有毒化學物質的氣溶膠,會讓使用者吸入 ,與傳統紙菸相似,對人體健康都有危害,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族群。2019年發表於菸草控制期刊(Tobacco Control)的研究報告指出,加熱式菸品的使用溫度約在攝氏350°C以下,而其加熱器的塑膠材料部分,在加熱使用過程中,攝氏90°C左右就會釋出急毒性與高毒性物質「甲醛氰醇(formaldehyde cyanohydrin)」,這個物質即使在低濃度下,就具有高毒性;另外,加熱菸組合元件的使用方式,可能會導致使用的時間間隔縮短,因此,增加使用者對尼古丁和其他有害化學物質的攝入量。


不管抽啥菸百害無一利 戒菸才是王道


國民健康署為鼓勵吸菸者戒菸,並減輕戒菸者的經濟負擔,自111年5月15日起,免收戒菸輔助用藥的部分負擔費用。政府提供專業又多元的戒菸服務,包括全國約3,500家的戒菸服務醫事機構,亦可利用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使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由專業醫事人員提供便利性、隱密性的諮詢服務,設計個人專屬戒菸計畫,協助您解決戒菸的難題,重新找回屬於自己的健康。


更多NOW健康報導
▸愛愛疼痛夫妻險失和 針對性交疼痛醫師提解方挽回性福
▸【全台護心大串聯】心絞痛、高血壓、高血脂講座報名

分享此文:
請往下滑,繼續閱讀推薦好文
資料讀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