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團旅遊3劑令引發退訂潮 觀光局緊急發聲明協調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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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立斌 報導
跟團旅遊3劑令引發退訂潮 觀光局緊急發聲明協調後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從4月22日起,需要打滿3劑疫苗才可參加,引發旅遊業者不滿,甚至不少民宿與旅行團引發退訂潮,原因是「我還沒打疫苗」。(圖/NOW健康製作;圖片來源/Ingimage)

【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從4月22日起,需要打滿3劑疫苗才可參加,引發旅遊業者不滿,甚至不少民宿與旅行團引發退訂潮,原因是「我還沒打疫苗」。


交通部長稱事前不知情 指揮中心承認未與交通部溝通


指揮中心在15日宣布從22日起,欲參加旅行團、進香團等與不特定人士長時間接觸的團體旅遊,所有團員將須打滿3劑疫苗才可前往。然旅行業罵聲一片,甚至造成不小的退訂潮。而交通部長王國材也說,指揮中心未與他們談過此事,甚至他自己也是看報紙才知道這件事。


觀光局:昨天只打第2劑 間隔時間內也可通融


陳時中在18日的記者會上首度對此表示抱歉,「事前未經過溝通。」觀光局緊急發布聲明,指出「如打完第2劑後,間隔時間尚未達到第3劑的時間,則仍可參加。另外打完第3劑後,未滿12週也可以參加旅行團。」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4月15日宣布,為保護國人健康及維護旅遊防疫安全,自4月22日起,不特定人員參團旅遊均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可參加旅行團。參加旅行團旅客及旅行社工作人員均需完成第3劑接種,但已打完兩劑,但「未滿」間隔期(12週)者,出示施打兩劑證明即可參團;如果全團為特定人員,例:大學生畢業旅行、親友旅遊、員工旅遊等等,則不受須打完3劑之成團限制。


將與航空公司、旅宿溝通 減免手續費


交通部觀光局發表新聞稿,說明出發時間在4月22日以後,且未符合完整接種(即接種第3劑)之旅客,適用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規定辦理,即旅行社應提出已代繳之行政規費或已支付之必要費用之單據(如航空公司退票手續費、旅宿之取消費用等),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


為協助旅客降低前述已支付必要費用,王國材立即指示民航局及觀光局協助向航空公司、旅宿業者溝通,減免或減低相關退票/訂房手續費,以盡量減少旅客損失;經民航局向國內航線之航空業者協調,已同意4月18日前預定於4月22日後出團團體,如旅客未施打第3劑疫苗,旅行業者可於4月21日前檢附團體旅客之疫苗小黃卡或健保APP截圖等相關證明,向航空業者申請免手續費退、改票;自4月22日之團體旅遊即依指揮中心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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