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上路規範 外籍看護工將接受職前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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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長照上路規範 外籍看護工將接受職前訓練
▲目前聘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是不在長照10年計畫公費補助範圍內,外界質疑,未來長照上路後,聘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是否也不能申請喘息服務?(圖/ingimage)

 為了加強外籍看護工的本質學能,衛生署所制訂的長照服務法規定,外籍看護工入境台灣後,必須再接受一定時數的指定訓練,內容包括基本衛生安全知能,以維護服務品質。

 長照服務法草案最近通過了行政院院會會,已送立法院審議,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長鄧素文指出,如果草案可以順利過關,就能在半年內制訂實行細則。

 鄧素文指出,目前外籍看護工在來台灣之前,必須在當地接受90小時基本訓練。不過,長照服務法上路之後,對外籍看護工的要求將更嚴格,未來至台灣後,還必須接受一定時數的職前訓練。

 為發展對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這項法草案也規定,失能者由家庭照顧者自行照顧,或聘請個人看護工(包括外籍看護工)看護,經由需求要評估後,依照評估結果,由長照機構提供喘息服務、心理諮商及長照有關資訊提供等支持性服務。

 目前聘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是不在長照10年計畫公費補助範圍內,外界質疑,未來長照上路後,聘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是否也不能申請喘息服務?

 對此,鄧素文提出解釋,即使聘請了外籍看護工的家庭,也可以申請喘息服務。這說明了長照服務對象是不分年齡、身份別、障別,而以身心失能程度為主要考量。

 為了提升整備偏遠地區社區化長期照護服務體系,衛生署從99年開始辦理「發展偏遠地區 (含山地離島)在地且社區化長期照護服務體系計畫」,以轉銜長照10年計畫,並培訓在地長照人員訓練,提升服務品質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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