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喜歡到海邊戲水,補抓到不知名的魚、貝、螺以及河豚等水產品,就有人吃出問題,罹患河豚(魨)毒素中毒,中毒險些喪命。專家指出,河豚(魨)毒素不易殺死,就算高溫烹煮,吃了還是會中毒。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餐飲衛生科長鄭維智指出,國內發生的河豚毒素中毒案件,多因不明瞭自己吃的是有毒河豚,或吃到其他含有河豚毒素的水產品。一般來說,如果食用到虎河魨、藍紋章魚、貝類、織紋螺、形狀奇特的螃蟹及不知名的魚種,就容易中毒。
鄭維智指出,河豚毒素屬於神經毒素,目前並無解毒劑,也不會隨高溫烹煮而失去毒性,誤食後有唇舌麻痺、四肢麻痺、嘔吐、失聲、漸進性肌肉麻痺、四肢抽搐、呼吸困難、血壓下降和意識消失等症狀,嚴重時導致死亡。
中毒症狀多於食後10至45分鐘產生,但也可能延至3小時才產生。估計只需0.2毫克河豚毒素便可令人出現中毒症狀,攝入約1至2毫克便可致命。
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切勿食用不知名的魚、貝、螺等水產品,如果水產品一吃進嘴中,有舌頭麻痺或感到苦辣,應立刻吐掉,並以清水漱口,直到不適現象消失為止。
如果症狀遲遲未能改善,就應立即就醫,最好隨身攜帶著剛食用的水產,讓醫師檢視,並告知飲食內容,以利正確診斷及治療。
鄭維智指出,有關河豚毒素中毒參考資料可查詢食品藥物管理局網頁:http://www.fda.gov.tw/content.aspx?site_co ntent_sn=1949。最重要的還是,不要亂吃不明來歷的水產品,並不是所有魚貝、河豚都可以食用。
尤其是河豚,本身具有劇毒,儘管鮮美可否,在烹煮之前,必須完全清除魚中所有毒素,才能安全食用。但一般人及廚師根本沒有這方面的技能,鄭維智建議,還是不要吃,比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