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H軟糖台灣未管制!自帶可通海關 有1舉動才會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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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郁茹 報導
HHCH軟糖台灣未管制!自帶可通海關 有1舉動才會罰
▲針對日本HHCH」類大麻軟糖爭議,食藥署今日說明,台灣目前尚未管制HHCH,因此民眾可從國外購買返台自用,若有販售行為恐就違法了。(/NOW健康製作;圖片來源/ingimage)

【NOW健康 陳郁茹/台北報導】日本「HHCH」類大麻軟糖近期在年輕人間相當流行,但不少人使用後出現不良反應送醫,甚至有1名旅日台灣人在食用後,有嘔吐、抽搐、昏睡等不適症狀,因此向駐日代表處求助。食藥署今(22)日表示,HHCH雖然國內尚未列管,民眾可從國外購買返台自用,若涉及販售恐違反食安法,可罰最高新台幣2 億元罰鍰。


HHCH為2級毒品衍生物 台灣尚未列管

 
「HHCH」軟糖是由大阪某家食品製造公司在今年4月時製成販售,內含有HHCH(hexahydrocannabihexol),其成分與大麻相似,食用後會產生放鬆、興奮效果,廣受年輕人喜愛。由於「HHCH」軟糖已發生多起爭議事件,日本厚生勞動省預計將從今年12月2日頒布禁令。


針對國內是否有管制HHCH?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指出,Hexahydrocannabihexol為 THC(2級毒品及2級管制藥品)之衍生物,經查本署藥證系統目前無含 HHCH 成份之藥品許可證,且亦未列管為管制藥品。


陳惠芳也補充,若刑事警察局等查緝機關在國內有查緝到 HHCH,且評估有濫用風險,會提送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是否列管為毒品,如審議列管為毒品品項後,基於科學上之需用,後續本署將提列至管制藥品審議委員會審議,再列為管制藥品管理。


民眾從國外買HHCH軟糖不違法? 食藥署回應


食藥署說明,含六氫大麻酚(HHCH)的產品,倘未涉屬毒品、管制藥品或藥品管理,疑供為食品用途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9 款規定,六氫大麻酚(HHCH)及其製品未確認食用安全性前,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亦不得以食品名義輸入、販售。


陳惠芳也解釋,台灣並未列管HHCH,民眾若從國外購買返台並自己食用,並不屬於違法行為,可是一旦輸入、販售,還是能依照食安法第 44 條規定處新台幣 6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且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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