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能買!消基會抽驗全台53家檳榔攤 近6成不看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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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郁茹 報導
誰都能買!消基會抽驗全台53家檳榔攤 近6成不看證件
▲台灣檳榔使用氾濫,消基會抽驗全台53家檳榔攤,近6成店家沒有檢查證件就販售,甚至消費者穿著制服也能買,已違反了兒少法規範。(圖/消基會提供)

【NOW健康 陳郁茹/台北報導】檳榔被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列為第1級致癌物,也是呼吸消化道癌症的危險因子之1,但台灣對其管理卻相當鬆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16)日表示,自今年7月28日至10月30日期間,抽驗全國各縣市共53家檳榔攤,其中近6成店家沒有檢查證件,甚至消費者身著校服,也照樣販售。


檳榔不賣未成年 竟只有4大縣市遵守


消基會於今年7月28日至10月30日(近3個月期間),比照「菸害防制法」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測查全國各縣市53家檳榔攤是否有賣檳榔給未滿18歲的消費者,調查發現其中23家檳榔攤完全合格,店員均有先向消費者確認年齡的動作,若消費者表示未帶證件或看到穿學生制服的消費者便直接拒絕販售,合格率為43.4%;但有56.6%的店家,沒有確認年齡(檢視身份證件)的動作,看到穿著學生制服,亦未有表示不能販售之行為,已屬違規情事。


消基會指出,抽樣調查中顯示,完全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縣市有:新竹市、嘉義市、台南市和澎湖縣;不符合相關規定則有:雲林縣、屏東縣、基隆市、花蓮縣、台東縣、連江縣;其他縣市則是部分檳榔攤符合販售規定,但也有部分檳榔攤不符合規定。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販售檳榔給18歲以下孩童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消基會質疑,對於18歲以上的民眾的健康維護,在法令上則是付之闕如。且政府長年來採取「不輔導、不鼓勵、不禁止」的「三不管」策略,於是檳榔議題一直處於三不管的灰色空間,加上衛福部未視檳榔為食品,也無法以「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管理,檳榔防制專法的制定始終未獲正視。


台灣檳榔使用氾濫 難怪口腔癌盛行率高於全球


檳榔子中含有的檳榔素(arecoline)和檳榔鹼(arecaidine),會在口腔中產生致癌物質,導致嚼檳榔者罹患口腔,甚至咽喉癌的極高風險。衛福部國健署指出,台灣每年約8千人罹患口腔癌,死亡人數逾3千人,且男性患者中,高達8成5以上有嚼食檳榔的習慣。


世界頭頸部腫瘤醫學界的大師侯勝博(Dr Sheng Po Hao)也指出,台灣是全球口腔癌發生率最高的國家之1,其主因乃為檳榔的氾濫使用,尤其是對於經濟貧困的族群。嚼食檳榔會對健康帶來的嚴重影響包括:


▸嚼食檳榔非常容易上癮。


▸檳中榔含有多種已確認會致癌的多酚和亞硝胺。


▸嚼食檳榔會損害口腔和牙齒健康。


▸嚼食檳榔與癌前病變形成及罹患口腔癌、肝癌、食道癌、胃癌和肺癌間有極大的關聯。


▸嚼食檳榔與高血壓和缺血性心臟病有相當關聯性。


▸嚼食檳榔對女性的生育有不利影響,也會影響胎兒的健康。


▸嚼食檳榔與糖尿病、肥胖症及幾種代謝疾病有相當關聯性。


▸嚼食檳榔與特定心理障礙的成因有關。


消基會呼籲政府,檳榔危害多年,主管機關應摒棄本位主義,正視探討人體健康的危害,速訂專法,從源頭生產(或輔導轉業)到銷售、教育、廣告及警語標示等細節,建立一整套的管理措施,積極捍衛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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