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商家賣「假羊肉」 衛生局要求攤販供應商暫時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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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立斌 報導
新北商家賣「假羊肉」 衛生局要求攤販供應商暫時停業
▲新北市衛生局在8月21日接獲民眾陳情反映大台北果菜市場「重寧海產號」販售疑似假羊肉,隨即啟動調查。(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新北市有攤商販賣「假羊肉」?新北市衛生局在8月21日接獲民眾陳情反映大台北果菜市場「重寧海產號」疑似販售假羊肉,隨即啟動調查,因該日市場休市,於22日前往現場稽查,查核時攤位已無肉品,於同日查核攤商提供之肉品供應商「南台國際企業社」,該供應商雖有提出羊肉原料來源資料,惟檢舉人提供具體明確之情資,顯有後續追查之必要,故這案同時由新北地檢署偵辦。


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楊舒秦表示,衛生局於23日及24日配合地檢署再次前往稽查,查核情形如地檢署說明,並攜回8件相關檢體檢驗動物性成分。本案因涉攙偽或假冒,已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之虞,衛生局依同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命「重寧海產號」及「南台國際企業社」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後續倘查證屬實,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千萬元以下罰金。


▲新北市衛生局前往疑似販售假羊肉的攤商與供應商稽查。(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從事不法行為,衛生局會定期與不定期執行稽查,同時鼓勵民眾或內部員工主動檢舉不法情事,一旦查有違法之事證,即依規定嚴懲重罰不肖廠商,如涉刑事責任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以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


另外食藥署表示,衛生機關配合新北地檢署查核偵辦「重寧海產號」疑似販售假羊肉案,地檢署已分別將涉案被告聲請羈押或交保,衛生局已攜回相關檢體檢驗動物性成分;食藥署強調,這起案件因涉攙偽或假冒,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之虞,衛生局依同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命「重寧海產號」及「南台國際企業社」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檢警及行政相關機關積極偵辦。


核稿編輯:陳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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