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大麻氾濫!學生自揭系上半數在吸 衛福部公布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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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立斌 報導
校園大麻氾濫!學生自揭系上半數在吸 衛福部公布數據
▲衛福部呼籲,所有毒品皆具成癮性,應避免接觸毒品。(圖/NOW健康製作;圖片來源/ingimage)

【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校園濫用藥物的情形嚴重,教育部統計,學生使用大麻的占比從過去的11.5%上升到12.1%。更有報導指出,有大學生自己承認已吸食大麻約3年時間,甚至自己就讀的系所相當多人吸食,「人數多達一半」。


吸食大麻對健康危害甚鉅! 還有觸法的問題


對此衛福部心健司表示,依照「藥物濫用案件暨檢驗統計資料」顯示,國內醫療院所通報大麻使用人次,107年399人次、108年592人次、109年620人次、110年500人次、111年312人次,112年截至5月,通報140人次。107年至112年5月,18歲以下共13人次。經查,醫療院所通報之使用者,大多數為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個案,少數為自行求助戒癮治療者。


食藥署表示,大麻主要成分包含四氫大麻酚(THC)及大麻二酚(CBD),其中THC具有神經迷幻作用及成癮性。大麻為第二級管制藥品亦為第2級毒品,使用後會產生心跳加快、妄想、幻覺、口乾、眼睛發紅等現象;長期使用會造成記憶、學習及認知能力減退,亦會產生耐受性及心理依賴性。在未經醫師處方下,使用大麻除造成身體及心理之危害外,亦有觸法的問題。


衛福部提供戒癮補助 引誘未成年使用重罰


衛福部呼籲,所有毒品皆具成癮性,應避免接觸毒品。另為減輕毒癮個案之成癮醫療經濟負荷,本部已推動「藥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未成年人每人每年補助4萬元,成年人每人每年3萬5,000元,有毒品施用困擾民眾,應即早就醫接受治療,指定藥癮戒治機構可於衛福部網站查詢,或向當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0800-770885)。


法務部提醒,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7條第2項規定:「引誘他人施用第2級毒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大麻為我國列管之第2級毒品,行為人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或散布「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可能構成引誘他人施用第2級毒品罪。若引誘未成年人施用大麻,依同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至2分之1。


核稿編輯:陳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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