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曬產品「係數」這樣就夠 食藥署教你簡單護膚防曬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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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立斌 報導
防曬產品「係數」這樣就夠 食藥署教你簡單護膚防曬傷
▲夏季是戶外運動,或水上活動最常見的時期,為避免肌膚曬黑、曬傷,防曬很重要。(圖/NOW健康製作;圖片來源/ingimage)

【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近日夏季連日高溫,中央氣象局今(19)日說明,全台高溫最高為攝氏36度,且紫外線為過量級,同時多數國家示警秋季將再次發生聖嬰現象。前氣象局局長鄭明典表示,2023年全球6月平均溫度創下歷史新高,「是明顯衝高紀錄,真的太高了!」。


食藥署提醒3要點 上午10時到下午3時別出外


夏季是戶外運動,或水上活動最豐沛的時期,為避免肌膚曬黑、曬傷,防曬很重要。食藥署提醒消費者,防曬3要點─要避、要擦、要遮,把握3要點讓肌膚不受傷。


▸「要避」:避免在上午10時至下午3時之間,曝露在陽光下。


▸「要擦」:塗抹適當防曬化粧品,以防止肌膚曬黑或曬傷。


▸「要遮」:出門可搭配物理性防護,適時撐陽傘、戴寬邊帽、戴太陽眼鏡,穿長袖衣服。


▲食藥署提醒防曬3要點,不讓紫外線傷害肌膚。(圖/食藥署提供)


防曬化粧品 SPF15到30便足夠


食藥署提醒,防曬化粧品主要目的是補足物理性防護的不足,一般日常生活選擇塗抹足量 SPF 15到30的防曬化粧品,防曬能力就已足夠,並不是防曬係數加倍效果即加倍;如果要在陽光下活動,建議使用防曬係數較高且具紫外線UVA防護功能的產品,並建議應每隔2到3小時或用毛巾擦拭過肌膚後,再次補擦足量的防曬劑;游泳玩水時,則建議使用標示具防水功能的產品,強化自身陽光防護,減少曬黑或曬傷的可能性。


最後,如果在正常或合理使用防曬化粧品後,肌膚出現不適,請及早接受診療,就醫時請攜帶使用的防曬化粧品,包含產品全成分標示,告知醫師出現的不適症狀、日常生活情形及是否有口服或外用藥品。除就醫診療外,亦可將使用防曬化粧品時發生的不良反應,至食藥署建置之「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進行通報,通報專線:02-2521-5027。


▲食藥署提醒,穿戴薄外套與撐傘等物理性防曬一樣重要。(攝影/葉立斌)


核稿編輯:陳如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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