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今日為12月1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今日起,戶外可免戴口罩。不過特定人士以及人在特定地點時,仍需要配戴口罩。哪些地方需要戴口罩呢?請看《NOW健康》解析。
▲指揮中心宣布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口罩令鬆綁後,哪些地方不必戴口罩?
指揮中心宣布,12月1日起取消全數室外空間、應全程戴口罩的規定。同時取消宴席不可逐桌敬酒之規定。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曾說明,以有屋頂、以及四面皆圍起來的空間稱為室內。
▸哪些地方需要戴口罩?
第1階段僅鬆綁室外,搭乘捷運、船舶、航空器等大眾運輸工具,以及在雙鐵月台,仍需要繼續配戴口罩。另外,高鐵、台鐵強調,只要進入車站的室內空間,例如月台,即使是戶外月台,也需要配戴口罩。
同時教育部表示,各級學校從12月1日起執行口罩新制,以教室內外為區隔,以室外空間取消配戴口罩,然室內空間維持全程配戴,除了致詞、演講、講課、拍攝個人/團體照或進行運動、歌唱、音樂吹奏、合奏、舞蹈類之課程及教學活動等時,可以不戴口罩,但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
▸哪些場所符合可免戴口罩的「例外情形」?
指揮中心表示,可暫時不戴口罩的例外情形有: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或團體照;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於溫泉或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最後則是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校園空間中,教育部表示,於室內空間,維持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如屬致詞、演講、講課、拍攝個人、團體照或進行運動、歌唱、音樂吹奏、合奏、舞蹈類之課程及教學活動等時,可以不戴口罩,但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 其後的跨年大型室外活動的規定則另行研議。
▸有2類人需要強制配戴!
需注意的是,有2類人仍需要繼續配戴口罩。這兩類人是:剛剛解隔目前正在自主防疫期間的確診者;以及剛從國外返台,正在0+7者,雖可在戶外活動,仍須戴上口罩,除非是飲食等需求可短暫拿下。
▸哪類人建議配戴?
個人免疫力低下,以及有發燒、咳嗽等症狀者。
▸如果不戴口罩會怎麼樣?
指揮中心表示,口罩令未完全解除,如在室內違反口罩規定,將會先勸導,屢勸不同將依法開罰。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如違反規範,將處以3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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