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13)日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上,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說明重複感染的判定條件。(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近日疫情升溫,各地傳出曾經確診過,近期卻又感染的「重複感染」個案。在今(13)日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上,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說明重複感染的判定條件:只要民眾在確診後3個月內,又有新症狀且病況惡化,家用快篩或PCR證實是陽性,並由醫護人員通報後即判定為確診。要做的事與初次確診者相同,需開立隔離通知等。
羅一鈞表示,至今重複感染者累計14427例,其中2週內通報的有9800例,上週增加4627人,增加幅度47.21%。只要是確診,不論是快篩陽或PCR確診,都由醫師根據風險因子有無,開立清冠一號或抗病毒藥物等適當處置。
▲指揮中心說明重複感染條件。(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羅一鈞說明,重複感染判定條件是:在上次確診後的1到3個月內,且染疫者之症狀惡化,包含發燒與新的呼吸道症狀,原有的慢性病惡化也可列入。或是發病日或採檢日間隔3個月以上,無論是否有症狀只要快篩陽性就算是確診。
常見確診方式是確診過的人出現新症狀,快篩陽性,就能由醫師判定為重複感染,並在通報後進行先前確診要做的事。最後羅一鈞表示,有醫院說自己接到病患要求PCR,原因是「我覺得我是重複感染」,羅一鈞強調這是不正確的,相關判定都必須搭配家用快篩或PCR陽性,即可判定確診,開立隔離通知,口服抗病毒藥物等流程也會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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