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檢驗香氛產品!多項成分有疑慮 籲政府立法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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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郁茹 報導
消基會檢驗香氛產品!多項成分有疑慮 籲政府立法管控
▲針對市面上擴香及香氛產品,消基會呼籲政府,應儘速訂定此類產品成分安全及過敏原等相關規範。 (圖/消基會提供)

【NOW健康 陳郁茹/台北報導】近年來,市面上擴香、香氛產品五花八門,許多消費者習慣購買來放置家中,讓空間充滿香氣,但這些產品內含成分是否安全不得而知,政府目前也未研訂相關管理規範。 消基會於2021年11至12月間至雙北量販店、美妝百貨、網路電商等通路採樣,13件商品中有2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範;1件含有「甲醛」成分;1件具有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類)成分;7件有過敏原物質及人造麝香成分。


標示不全產品均來自網購 消基會籲電商嚴格規範


擴香、香氛樣品屬一般商品,應依照「商品標示法」標示,消基會指出,抽驗的13件樣品中,有2件標示不符合規範,其中1款未標示廠商名稱,另1款僅有產地標示。


據了解,標示未符合「商品標示法」第7條商品標示應以中文為主;第9條商品應標示商品名稱、廠商資訊、商品主要成分或材料、製造保存日期等資訊;第10條商品有危險性、與衛生安全有關、具有特殊性質或需特別處理情形之一者,應標示其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依同法第15條,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消基會抽驗13件香氛產品中,有2件標示不符合規範。(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坦言,這2件標示不合格的商品都是購自電子商務平台,並強調目前網路購物已經成為許多消費者購物的管道,電商平台更應嚴格規範該平臺的賣家,確實遵守相關規定。


香氛產品含甲醛、塑化劑 長期對人體有害


對於在抽驗13件產品中有1款商品測得甲醛約60 ppm,消基會說明,甲醛是室內空氣污染公認具有代表性之一的化學物質,目前已經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致癌和致畸形物質,但國內對市面上擴香、香氛產品中甲醛含量並無相關規範。


▲消基會抽驗13件香氛產品中,有1件驗出含有甲醛成分。(圖/消基會提供)


有1產品在抽驗中發現有塑化劑DEP(鄰苯二甲酸二乙酯,Diethyl phthalate),消基會透露,塑化劑可當作香水等含香味產品的「定香劑」,近年有研究發現,長期大量暴露,恐增加罹患乳癌、子宮內膜癌的風險;對於男性來說也可能抑制生殖能力,所以許多國家都漸漸以法令加以限制。


消基會坦言,我國雖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6條第3項有訂定「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但塑化劑DEP並未列入禁止項目中。


化學物質為機密香料 民眾難判別過敏成分


對於過敏原物質及人造麝香,消基會指出,香料成分一般由許多化學物質組合而成,也是許多公司的商業機密,因此市售成分常以含「香精」或「香料」表示之,但有些人接觸特定香料成分,可能會有過敏反應如打噴嚏、皮膚泛紅或哮喘等症狀,但卻無法判別因何種成分而引發過敏。而目前使用的人造麝香以多環麝香為大宗,但多環麝香在環境中不易被分解,有類雌激素及職業性氣喘的疑慮,甚至可能誘導其他毒性物質使其毒性增強。


消基會指出,本次有7件樣品測得佳樂麝香(Galaxolide,多環麝香類),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已將其評估為有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的屬性。


針對香氛產品抽驗結果,消基會呼籲政府,應儘速訂定此類產品成分安全及過敏原等相關規範,且產品應進行全成分標示,讓消費者有選擇的權利。並加強市售擴香產品標示稽查,抽驗相關產品成分安全,並公布調查結果,提供消費者參考。此外,對於電商販賣產品,,主管機關應研議管理辦法,建議應於產品網頁揭露標示資訊,供消費者購買前查詢,確保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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