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公投在反對什麼? 消基會指出疑慮盼政府多加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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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澍清 報導
萊豬公投在反對什麼? 消基會指出疑慮盼政府多加正視
▲開放萊豬進口的政策,不僅徹底解放台灣豬肉品食安管理制度,也埋下各界對於食安的隱憂與爭議,對於國人的影響,十分深遠。(圖/消基會提供)

【NOW健康 王澍清/台北報導】隨著公投時間越來越近,相關話題引起各方討論,至於是否開放萊豬?對於人體是否有影響?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認為,政府開放萊豬開放政策考量仍缺少正當性,仍有許多需要思考的空間,在許多國家皆禁止使用的情況下,應以人民健康為重,禁止開放進口。


2020年8月28日,政府宣布開放添加萊克多巴胺(下稱萊劑)飼養的美國豬肉產品進口台灣,並同步修訂「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等法規,公告施行進口豬肉萊劑合法殘留量等9項行政命令,自此打破長期以來禁止輸入台灣豬肉產品使用萊劑的國內禁令,並同時要求爾後於國內銷售的所有豬肉產品及供應豬肉製品的所有商店及業者,均應標示「產地來源」標示,而拒絕採取「萊劑標示」的風險管理配套。上述開放萊豬進口的政策,不僅徹底解放台灣豬肉品食安管理制度,也埋下各界對於食安的隱憂與爭議,對於國人的影響,十分深遠。


多國認為萊劑對人體有害 政府應以消費者健康為重


國家推動萊豬解禁政策,始終宣稱在確保食安、照顧產業的前提下,基於為爭取更大的國際空間與經貿利益,並經過嚴謹的風險評估、參考國際規範之後,政府方始決定開放萊豬進口。


然而,現今國際間仍有高達160個以上的國家認為萊劑對人體健康確實存有風險,因而仍然禁止於動物飼料中添加使用萊劑,以保護境內國民安與健康。僅政府卻反其道而行,開放萊豬進口,擬作為突破國際困境及對外發展經貿的籌碼,消基會對於政府所持的開放理由,堅決以為不妥,認為消費者的健康,不容被政府蠻橫的變賣,亦不能從於政府爭取國際空間及經貿利益作為藉口。


驗證資料不公開透明 政府並未根據食安法評估


根據衛福部官網設置「美豬美牛進口議題專區」公開文件顯示,政府為開放萊豬而制定之安全殘留容許量,是依據藥品動物毒性資料、殘留試驗資料與國人飲食調查,進行國人飲食所攝取殘留藥物的安全性評估參酌國際規範後,送請「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審查,並於官網公告風險評估摘要報告。


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開放萊豬屬重大食安政策,按諸上述公開資訊顯示,衛福部並未依循《食安法》風險評估與諮議會之程序規定,召集食品安全、毒理與風險評估等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召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而是另立「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進行審查,兩者的性質、組成成員並不相等,做成之審查結果可信度必然遭受質疑。


此外,風險評估的經過與評估結果資訊,亦毫不透明,自始至終並未能提出深具科學實證的風險評估報告。更詫異的是,衛福部官網公開揭露的評估報告係以「9萬9990元」之金額「委外發包(招標)」,既規避未逾10萬元而不須公開招標的規定,讓衛福部得以直接委託特定學者進行研究,從而使得政府在實質上取得預先決定風險評估結果的影響力,讓風險評估淪為替政府政策背書的工具。


消基會認為開放萊豬的法定程序充滿瑕疵與不正義,絲毫無法取信於民,無法祛除國人食不安心的憂慮,更迴避面對政策受監督的執政責任,種下種種對於食安的無比隱憂,實非民主國家應有的制度常態。再者,該評估報告並未將天天吃一副肝臟及腎臟的坐月子婦女高風險族群納入考量,訂定萊劑最大殘留容許量單位為ppm(即百萬分之1),而非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採行的ppb(10億分之1),而這項單位認定的不同,將導致部分微量超標的案件,會在4捨5入下通過篩檢,導致我國所訂的容許標準量,比國際上要來得寬鬆。


僅標示產地無法得知萊劑是否過量 對於健康仍有疑慮


萊克多巴胺作為動物飼料添加物,因無法排除對人體健康的威脅,也因此仍被歐盟、中國大陸等世界多數國家地區管制禁止其添加於動物飼料,日本雖開放合法殘留量的萊豬進入市場,但於日本國內,則仍全面禁止使用萊劑。可見世界上主要國家與地區,對於萊劑的風險疑慮,確實迭始終無法消弭。


再看國內,政府為對美國開放萊豬開啓進口大門,竟以修訂「動物用藥殘留標準」,新增豬隻各身體部位的萊劑殘留容許量,並修改「農防字第1091472241號公告函」,來開放境外豬隻可以使用萊劑,惟卻又維持禁止國內豬隻使用乙型受體素,此一兩面手法,不僅是宣告採取萊劑「一國兩制」雙重管制標準。更令人義憤的是,政府對進口萊豬在銷售市場的風險管理上,採取「原產地(國)標示」取代「萊劑標示」,不僅是對開放政策的更深度退讓,並大大侵害消費者選擇權與資訊被告知之權益,對消費者法律保障,著實為更鉅大重擊,也讓萊豬食安疑慮雪上加霜!


就現行法令來看,不論以豬肉本身,或以豬肉以外其他可食部位做為食材或食品加工原料,包括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的食品,業者僅需標示其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但是對於進口豬肉品是否有無於飼料添加萊劑,以及有無萊劑殘留量及是否過量問題,均不在標示管制之內,此僅憑標示豬肉進口之生產國,例如美國、加拿大、西班牙等,讓民眾根本無法在選購豬肉產品時,可以清楚識別產品是否含有萊劑的風險,當然更無法完全避免食用到有萊劑殘留之豬肉食品。


政府對於國人長期食用的水餃、香腸、肉丸子、肉鬆等加工製品之萊劑殘留標準與檢驗方法仍然付之闕如,如無萊劑之強制標示,開放萊豬之風險管理,不僅是畫錯重點,其做法上更形同協助業者規避風險源標示的法律責任,危害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與健康權益。


衛福部和農委會的產地標示規定,嚴重漠視美、加等國際間停用萊克多巴胺的努力,風險管理限縮於產地標示恐將誤導消費者以為美豬等同萊豬,對後續可能引發的貿易紛爭,應負起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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