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餐飲業有限度開放內用 違規裁罰最多停止營業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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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哲 報導
全國餐飲業有限度開放內用 隔板或梅花座必要條件
▲今(8)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餐廳內用,衛福部食藥署長吳秀梅強調,業者須遵照指引,發現未落實累計3次最長要求停業30天。(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NOW健康 陳敬哲/台北報導】全國3級警戒僅允許外帶,已有餐飲業者不堪成本壓力倒閉,眾多店家苦撐等待解封,希望能讓客人到店內消費,今(8)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雖然3級警戒持續,但餐飲業可有條件開放內用,隔板或梅花座不可缺少,工作人員必區每日健康監控,一旦發現違規最多將被要求停業30天。


衛福部食藥署長吳秀梅表示,全國3級警戒適度鬆綁(微解封),有條件開放餐飲業者提供內用服務,餐廳內必須有隔板、梅花座、或用餐的社交距離,顧客必須採用實聯製,供餐方式要有調整,最好採取套餐方式,人流要符合總量管制,避免點餐與收款交叉污染,提供酒精飲料場所營業時間必須管制。


▲餐飲業開放內用,顧客與餐桌須相隔1.5公尺。(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不僅「餐廳」開放內用,包含高速公路休息站、百貨賣場美食街、台鐵與高鐵非付費區,也都開放餐飲內用(車廂內與付費區不開放飲食),但都同樣要維持相關規定;吳秀梅強調,餐飲業者要做好人員的健康與衛生行為管理、環境清潔與消毒、顧客用餐管理、若有確診應變措施。


吳秀梅說明,除顧客外,餐飲業員工必須造冊,做好每日健康監測規劃,記錄每天體溫,外場人員一定要戴口罩加面罩,內場人員則是口罩加上帽子,餐廳環境要定期清消計畫,增加廁所清潔頻率,一旦有確診個案或有相關接觸史,要能配合衛生單位疫調,接受篩檢確認身體狀況。


▲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吳秀梅強調,餐廳員工有確診個案,患者與可能接觸到人員都要暫時停工,停業至少3天環境清消,密切接觸者應該居家隔離與採檢,假如顧客確診,現場環境要清潔消毒,停業至少3天;吳秀梅特別說,最後1名確診病患離開場所次日起14天內,非密切接觸也都要篩檢,恢復營業11天內禁止內用。


▲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食藥署將會不定期派員稽查,如果發現業者未按照規則,可以依照傳染病防治法開罰外,違規1次會要求停止營業3天,累計2次則會要求停業7天,如果被查獲3次,就會要求停業30天;指揮中心提醒,餐飮場所(餐廳、傳統市場及夜市、百貨賣場 美食街、美食區等),符合指引才能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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