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陳敬哲/台北報導】居住三重林小姐在貓淘寶網企業社網站選購1隻幼貓,在台中面交,店家聲稱該貓已滿2個月,體重520公克,飼養2周後貓咪卻死亡;另1位劉小姐在網路買1隻布偶貓,三重店家騎樓面交,隔天貓咪出現病徵,送回店家醫療。
新北市動保處強調,2名民眾購買寵物店家均未提供飼養須知、獸醫師開立特定寵物診斷書或檢驗證明書等相關文件,已違反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依動物保護法第28條規定裁罰新臺幣4萬至20萬元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提醒,消費者購買寵物前,應慎選寵物店家及至現場觀察動物健康狀況,是否能自主進食飲水,觀察寵物「眼明鼻溼耳無味,毛亮無蟲不掉毛,眼鼻皆無分泌物,肛門乾淨便黃條。」就是健康好寶貝。
新北市動保處強調,消費者可要求店家,為寵物施打基礎疫苗及體內外驅蟲,購買寵物時應多花時間仔細觀察該健康狀態,挑選健康犬貓。販售網路貼文因無法準確判別寵物健康狀況,建議實體寵物店面挑選,以免造成後續消費糾紛。
3月15日(今日)正好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新北市政府動保處藉由網路購買貓糾紛案件,特別呼籲民眾應在店家選購犬貓,購買寵物熟記4步驟,察、證、驅、契。
▸Step 1/察:觀察寵物健康狀況。
▸Step 2/證:請店家提供動物醫院開立健康證明書。
▸Step 3/驅:購買有驅蟲施打疫苗犬貓。
▸Step 4/契:採用新北市定型化特定寵物買賣契約書。才能保障自己消費權益,減少日後買賣糾紛發生。民眾可先查詢寵物店家有無許可證字號,是否為農委會公佈之合法寵物業者名單。
動保處再次說明,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請民眾購買寵物熟記4步驟:察、證、驅、契,來保障自己消費權益,減少日後買賣糾紛發生,可至動保處官網查詢108年評鑑優良寵物店家。
動保處,補充民眾也可下載使用新北市特定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書,購買犬貓應檢視業者所提供相關文件,如飼養須知、犬貓晶片號碼、母犬貓來源晶片號碼、獸醫師開立特定寵物診斷書或檢驗證明書,請勿向非法繁殖業者購買,以響應全民共同杜絕非法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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