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陳敬哲/台北報導】許多人都有服用魚油的習慣,作為保健之用,但對於癌症病人、無法進食的特定疾病患者而言,魚油卻是「特定疾病配方食品」中的重要成分,為此,食藥署放寬「食品原料魚油之使用限制」,從原本2公克以下,提高至5公克,以便特殊需求者補充營養。
北醫營養室主任蘇秀悅指出,魚油是從魚的脂肪組織中萃取出來,含有ω-3多元不飽和脂肪酸,其中最重要的是DHA(22碳6烯酸)及EPA(20碳5烯酸)脂肪酸。
魚油好處多多,研究發現,可維護眼睛視力及腦細胞發育,並改善記憶力減退。攝取DHA,能夠降低憂鬱及過動等發生率。攝取EPA,則可降低血脂、減少血栓,預防心血管疾病。
蘇秀悅表示,魚油具有不錯的抗發炎效果,能降低發炎反應,因此,在治療急重症、癌症患者時,醫師常開立高劑量的魚油,來降低患者體內的發炎指數。
許多深海魚都含有相當豐富的ω-3,蘇秀悅建議,平常多吃鯖魚、鮭魚、鮪魚、鯷魚、秋刀魚及沙丁魚等,蘇秀悅建議每周吃3至4次深海魚類,每次約2至3兩重,就能攝取足量的DHA、EPA。
不過,台灣外食族眾多,想要吃足深海魚類,取得足夠的ω-3多元不飽和脂肪酸,難度相當高,因此,不少人選擇魚油保健食品。現行規定每日食用量(EPA及DHA總量)為2公克以下,絕大部分魚油保健食品遵照此標準製作生產,但對有特需營養需求的人來說,明顯不足。
歐洲食品安全局研究顯示,5公克以下屬於安全劑量,一般人單靠日常飲食及營養補充品,要攝取到危險劑量,並不容易。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在參考國際研究以及其他國家作法,同意放寬至5公克,以符合有特殊需求者的患者,因此,即日起公告修正「食品原料魚油之使用限制」。
新制規定,特定疾病患可能因生理功能失調,導致無法進食、消化、吸收或代謝一般食品或食品中特定營養成分,或醫學上認定有其他特殊營養需求,不易透過日常飲食調整所獲取,加上依據其適用對象特別加工或配製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須經衛福部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文件,其魚油原料的每日食用量以EPA及DHA總量計,為5公克以下。
廖家鼎強調,新規定正式施行之後,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相關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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