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飲料店現調珍珠奶茶等 明年起總熱量標示不實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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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哲 報導
珍珠奶茶
▲衛福部食藥署公告,明年1月連鎖飲料店販售的珍珠奶茶等現做飲料,都必須標示總熱量與含糖量,標示不實最高可罰400萬元。(圖/ingimage)

【NOW健康 陳敬哲/台北報導】1杯700c.c的珍珠奶茶,熱量就超過650大卡,1杯下肚等於喝下12顆方糖,超過人體1天的攝取量,而熱量更是等同於1個便當。許多人以為點手搖飲時,只要少糖、3分糖,就能減少熱量,卻忘了珍珠、椰果、布丁等內容物,熱量驚人。為此,食藥署公布手搖飲標示新制,從明年1月起,所有手搖飲產品都須標示總糖量(幾顆方糖)和總熱量(多少大卡)。


該項新制係由董氏基金多年來努力及推動,食藥署於109年3月18日預告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草案,於109年10月5日正式公告。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主任許惠玉表示,新制上路後,消費者就可以知道整杯飲料的熱量和含糖量,以便做健康管理。此外,手搖杯業者可以要求原物料供應商做營養成分檢驗,就能簡單計算、標示手搖飲料的熱量、含糖量。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目前只要求相關飲料業者標示飲料本身額外添加糖量,例如幾分糖,但許多手搖杯都添加珍珠、椰果、芋圓等配料,讓消費者無從得知配料的熱量。


為此,新制將現行添加糖量及該糖量所含熱量之標示,修正為「應標示該杯飲料總糖量及總熱量,並得以最高值表示之。」從明年1月1日起,手搖飲料不可再簡單標飲料本身含糖量,須一併計算珍珠、椰果、布丁等內容物熱量。


業者必須在價目表以及告示看板上清楚標示總糖量(幾顆方糖)和總熱量(多少大卡),李婉媜指出,規範對象為連鎖飲料、便利商店的手搖飲以及速食業現場調製的飲料,如業者未依規定標示,可依食安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如有標示不實者,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此外,針對手搖飲和現場調製飲料的咖啡因含量,現行以紅、黃、綠代表咖啡因含量分別在201毫克以上、101毫克至200毫克,以及100毫克以下外,明年可以直接標示咖啡因含量的最高值。


至於果蔬汁含量部分,新制規定,現場調製的蔬果汁須含原汁比率達1成以上,才能以「○○汁」為品名,否則必須標示為「○○飲料」或等同意義字樣,例如柳橙綠茶、柳橙飲料;未含果蔬汁者應標示「○○風味」或「○○口味」等字樣,例如柳橙風味茶。


許惠玉建議,食藥署應該明確規範「全糖、半糖、三分糖」等定義,之前董氏基金會調查發現,「半糖」並非是「全糖的一半」,例如全糖含十克糖,半糖卻是六、七克,而非五克,有些半糖飲品實際甜度居然跟全糖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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