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加強審查境外就醫 核退案大幅減少年省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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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姍妤 報導
境外就醫
▲據統計,107年國人境外因不可預期之緊急傷病就醫核退案件明顯減少,年省1億多元,核退件數及金額持續有效控制。(圖/ingimage)

【NOW健康 馬姍妤/台北報導】出國旅遊已成為國人主要休閒活動,但民眾最怕途中發生意外,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提醒,若旅遊期間生病、受傷在當地就醫,只要持就醫繳費等相關收據,回國後就能申請境外就醫核退,去年總計有10萬5千多起核退案件,其中6成5是在中國大陸就醫。

 

不過,健保署專門委員王本仁表示,並非海外就醫的所有費用都能申請核退,不是花多少就能領回多少,因為這項制度採審查後「核實」支付,以上1季支付國內特約醫院及診所的平均費用為上限,建議民眾在出國之前,應加買海外疾病醫療險等,才能補其不足。

 

據統計,108年1至7月境外就醫核退案件的核退金額及件數,前3名國家分別為大陸地區61%至65%、日本7%至8%,以及泰國5%;以傷病來看,核退金額最高為腦出血10%、其次為肺炎6.47%及傷害6.46%;核退件數最高前3名的疾病,分別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16%、腎衰竭9%及急性支氣管炎7%。

 

整體來說,這1、2年來,國人境外因不可預期之緊急傷病就醫核退案件明顯減少,107年10萬5千件就比106年13萬2千件少了2萬多件,年省1億多元,核退件數及金額持續有效控制。

 

為何境外案件及核退金額明顯下降?王本仁分析,近年來,針對境外整批寄件、異常院所及保險對象加強審查,並建置系統自動勾稽保險對象入出境資料。此外,境外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金額由醫學中心平均費用,改用醫院及診所之平均費用計算,因此民眾核退醫療費用金額也跟著變少。

 

如果提供虛偽證明,除追回核退費用外,並依據全民健保法第81條規定,處以申請核退費用2倍至20倍罰鍰,涉及刑責部分還將移送司法機關辦理。王本仁建議,民眾出國前應評估自身健康狀況,如有慢性病,應攜帶藥物按時服用,人在異地應注意生活作息正常,必要時自備口罩或個人藥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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