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垂直傳染風險,疾管署修訂我國公費HBIG疫苗的接種對象,擴充至母親為s抗原陽性之新生兒,提供B肝帶原母親的寶寶最完善的健康保障。(圖/ingimage)
為了降低母子垂直傳染肝炎風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公費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實施對象,由原提供母親為B型肝炎e抗原陽性新生兒,擴至母親為B型肝炎表面抗原(s抗原)陽性之新生兒,預計每年至少可以減少11名B肝患者。
疾病管制署副署長莊人祥指出,我國自75年7月起,全面實施嬰幼兒B型肝炎預防接種計畫,成果顯著,6歲以下兒童帶原率由原本的10.5%降至0.8%以下。另外,孕婦之表面抗原、e抗原陽性率,也逐年下降,分別由原17.5%與7%,下降至2018年的5%與1%以下。
莊人祥指出,研究證實,如果新生兒的母親s抗原陽性e抗原陰性,出生後接種HBIG疫苗,則該族群幼兒帶原比率可由0.29%降至0.14%,且再降低猛爆性肝炎發生的風險。為降低垂直傳染風險,疾管署修訂我國公費HBIG疫苗的接種對象,擴充至母親為s抗原陽性之新生兒,提供B肝帶原母親的寶寶最完善的健康保障。
對象為108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母親為B肝s抗原陽性(不論e抗原是陽性或陰性)新生兒,必須需於出生24小時內儘速接種1劑公費HBIG及第1劑B肝疫苗,並於滿12個月大時,接受S抗原及表面抗體等檢測,以了解其預防接種成效與感染狀況,及早採取後續補接種與追蹤措施。
如以1年全國出生數18.2萬人估算,預估政策調整後,每年約有8000名母親為s抗原陽性嬰兒受惠,預計實施後,每年約可再減少11名幼兒成為B肝帶原。莊人祥提醒,孕婦於產前檢查時均應接受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e抗原檢驗,若產檢結果為s抗原陽性,請於待產時主動告知院所,以確保寶寶於出生後能按時完成HBIG及B肝疫苗的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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