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鎮靜安眠藥有但書 擅自增減停藥是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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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馬姍妤/台北報導】
安眠藥
▲民眾服用鎮靜安眠藥務必依照指示,包括劑量及時間,且不可自行任意停藥,以免引發焦慮、抽搐等身心症狀。(圖/ingimage)

工作壓力沉重、過度使用手機,加上老年人口增加,台灣失眠盛行率居高不下,許多人選擇運動、瑜珈來舒壓助眠,但也有人是透過服用藥物,但藥師提醒,民眾務必依照指示用藥,包括劑量及時間,且不可自行任意停藥,以免引發焦慮、抽搐等身心症狀。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藥劑科藥師李俊達指出,鎮靜安眠藥主要有4大類藥理作用,分別為解除緊張焦慮、幫助入睡安眠、肌肉鬆弛、緩解痙攣。不同鎮靜安眠藥在這4類作用的效用強弱不一,使用後的效果也會因人而異。

值得注意的是,鎮靜安眠藥是屬於第3、4級管制藥品,在醫師處方是合法使用,需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管理;但如果將沒有吃完的鎮靜安眠藥「贈送」或「販賣」給他人,則會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不只違法且害人害己。

至於如何正確使用鎮靜安眠藥?李俊達說明,服藥時應配著開水吞服,千萬不要搭配茶、酒、咖啡或其他飲料,這些都不合適。此外,需依照指示於正確時間點服藥,如果醫師開立睡前服用,請於就寢前15至30分鐘前服藥,並請立即上床,避免再從事其他活動,如滑手機、看書或處理其他事務等。

再者,務必按照醫師所開立的劑量服用,不要因為藥效不夠而自行加量,或擔心副作用而自行減量。李俊達表示,服用助眠藥物最忌諱突然停藥。在接受治療期間,醫師會依情況調整用藥,如果想停藥應與醫師討論,以漸進式減量方式執行,否則容易出現焦慮、抽搐或反彈性失眠等症狀。

重複用藥也是失眠者常有的問題,李俊達建議,服藥期間如因其他疾病就醫,應主動告知看診醫師自己正在服用的藥品,以減少藥物重複開立,造成混用而增加危險。另外,民眾也應清楚自己所服用的是哪種藥,且了解可能發生的副作用。如長期不當使用鎮靜安眠藥,容易出現藥物生理依賴性,或造成記憶力減退、反應力下降等問題。

李俊達總結,藥物治療只是改善失眠症狀的一部分,患者仍須配合日常生活作息,調整個人情緒,以及找到適合自己的舒壓方式,多管齊下,才能有效地解決失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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