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男?是女? 醫師告知胎兒性別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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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林志遠/台北報導】
是男?是女? 醫師告知胎兒性別屬違法
▲ 此外,臨床來看,胎兒超音波主要係用於測量胎兒的頭頸與腹圍等生長測量,胎盤和羊水的狀況,以及重大的先天性畸形。(圖/ingimage)

 幾乎每個孕婦在做產檢時,醫師都會指著電腦螢幕,告訴準爸爸準媽媽,寶寶是男的,或是女的。不過,這個沿用已久、約定俗成的看診習慣,卻違反了衛生署相關法規。國民健康局指出,將邀請各方學者專家討論這個議題,做出適當的決議。國民健康局副局長孔憲蘭指出,早在89年就發公文給醫師公會、婦產科醫學等團體,要求醫師不得為孕婦幫胎兒性別。這規定沿用迄今,並未改變,醫師還是不可利用超音波做胎兒性別篩檢。

 包括韓國、印度及中國等性別失衡的國家,都有明文規定,除了醫學理由外,禁止對胎兒進行性別檢測。由於法令明文禁止性別檢測,一旦告知性別,即形同承認有進行檢測,在這些國家也是違法的。孔憲蘭表示,長期以來,國內婦產科醫學界習慣以超音波檢測性別,並告知受檢婦女胎兒性別,但這卻是是一個非必要且不適當的產檢措施,屬於沒必要的行為。

 此外,臨床來看,胎兒超音波主要係用於測量胎兒的頭頸與腹圍等生長測量,胎盤和羊水的狀況,以及重大的先天性畸形。孔憲蘭指出,以超音波看胎兒性別,並不準確。許多孕婦都有胎兒被誤判性別的經驗,有時把胎兒拇指看成小雞雞,而將女娃誤以為男娃。有的是沒看到某部位,而將男娃誤以為女娃。一般來說,以超音波來篩檢胎兒性別準確度並不高。

 從倫理上來看,在一個有性別偏好的社會中,到懷孕中期以後告知胎兒性別,即使未必引發性別選擇性墮胎,仍可能有胎兒性別不符父母期望,而對懷孕父母徒增困擾,或造成胎兒尚未出生,就不受父母歡迎的情況。孔憲蘭指出,胎兒性別篩檢,已經涉及社會、倫理與人權的議題。國健局樂於聽取各界意見,未來將邀請社會學、醫學倫理專家與女性團體深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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