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僱外勞到宅評估鑑定 7日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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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家中如有癱瘓臥床的病人,要是經濟情況許可,都希望聘請外勞,來減輕負擔。為了減輕病家就醫負擔,衛生署昨天公佈「聘僱外勞到宅評估鑑定」申請辦法,採單一窗口制,從7月1日起全面實施。

  外界批評,為求一張巴氏量表,即使是植物人,也得請救護車協助就醫,相當不人道。為此,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副處長蔡淑鳳指出,衛生署6月7日邀集專家學者及各縣市政府代表開會研商,制訂申請流程。

  申請窗口採單一窗口,民眾可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洽詢。另外,專家也制訂出申請條件,包括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其他經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標準。

  申請時,應需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由專科醫師開立詳述病況之診斷證明書,或專科醫師開立與上述標準相關的就診、入院或出院摘要等資料。

  至於民眾最關心的收費問題,蔡淑鳳指出,收費分為三種,出診訪視費1700至2000元(含醫師及醫事人員各一名)。評估鑑定費700至1000元。第三是交通費,由各縣市依當地區域狀況自訂。

  三項費用加起來,總額可能超過4000多元,對於部分家庭來說,也是一筆負擔。蔡淑鳳指出,低收入戶申請「聘僱外勞到宅評估鑑定」,完全不用付費。中低收入戶則僅需支付一成。

  為了增加辦事效率,衛生署明訂,各縣市政府於受理民眾申請後,應於14日內完成評估鑑定作業;3天內應完成評估鑑定,並寄發結果通知。

  蔡淑鳳強調,透過單一便民窗口,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請後,會派員到民眾住家進行評估鑑定作業。各縣市最遲將於7月1日起即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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