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不得驅離制止哺乳 最高罰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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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吃飯皇帝大!就連寶寶喝母奶也一樣!台北市即將從4月1日起,率先實施「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任何人如果在公共場所驅離、制止公開哺乳的媽媽,最高將被處以3萬元罰金。

  「你喜歡關在廁所吃飯嗎?誰都不願意吧!」以往哺育母乳,曾遭受歧視待遇的一名哺乳媽媽不滿地說,為何寶寶在喝奶時,必須待在陰暗、污穢、有異味的環境中用餐呢?只因為他的吃飯工具和別人不一樣嗎?

  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處長游麗惠指出,許多哺乳媽媽都有過類似困擾,不過,自4月1日起,「台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開始施行後,婦女在台北市公共場所哺餵母乳時,將擁有更友善及支持性的環境。

  包含大眾運輸、展覽場所、金融機構、圖書、餐飲、百貨業者等許多知名的公民營機構都支持這項政策,未來哺乳媽媽可以邊看畫展、辦理金融手續,或與家人朋友逛街時,哺育寶寶。

  游麗惠強調,未來即便在捷運車廂內,也可公開哺餵母奶,不需要因餵奶,而躲躲藏藏。讓孩子可隨時、開心、舒適地享用他的「每一餐」。

  游麗惠指出,此法實施後,婦女在台北市公園、街道、賣場、公車、捷運及車站等公共場所進行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有制止、驅離或其他影響哺育等行為。
 
  另外,任何人也不得以公共場所已設置哺集乳室為理由,要求婦女前往該處哺育母乳,否則將處新台幣5000元至最高3萬元的罰鍰。如果公共場所的從業人員出現違反行為,除非雇主能證明非內部規定所致,且已事先教導該從業人員,否則將處罰雇主。

  游麗惠表示,台北市政府為保障婦女與嬰兒權益,多年來持續推動各項哺餵母乳政策,以營造一個友善母嬰哺乳環境為目標。其中自94年起研議推動「台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更是全國第一個保障婦女公開哺乳權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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