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換油 油品酸價值2.0為標準

654
【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知名速食店使用了油炸油用了好幾天,都不換,還散發出臭味,引發民眾恐慌,餐飲業者生意也大受影響。衛生署邀集多家速食業。會後要求業者必須清楚標示「油炸油的換油時間」等訊息,以便民眾與稽查人員參考。
 
  衛生署於6月26日召開「餐飲業油炸油管理會議」,邀請國內知名連鎖速食、披薩業者參加。與會業者紛紛抱怨受到油炸油事件波及,店內業績大幅下滑。
 
  連鎖店家認為,衛生單位應一視同仁,除了大型速食店之外,包括甜甜圈、鹹酥雞、炸雞排等路邊攤也使用了油炸油,主管機關應該一起規範,以示公平。
 
  對此,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簡任技正許景鑫強調,油炸油管理標準一體適用,包括臭豆腐、甜甜圈、鹹酥雞、炸雞排等小攤販,都必須以「油品酸價值2.0」為標準,作為換油依據。
 
  未來,衛生人員將以「快速檢測試紙」進行稽查,一旦抽驗不合格,又未在限期內改善者,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衛生署還會在網站上公布不合格名單,以茲警戒。
 
  除了以試紙初步篩檢酸價值之外,衛生署也強烈建議業者必須對油炸油進行「自主管理標準作業流程SOP」。也就是詳細列出「油耗味檢測數據」、「炸油使用天數」、「換油時間點」、「油品泡沫面積有沒有超過1/2」等資訊,並將標示張貼在明顯處,做為消費者及稽查業者的參考。

  許景鑫指出,即日起,不管是速食業者或是路邊油炸小攤,只要用到油炸油,就是稽查重點之一,希望業者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以保障消費者的食用安全。
分享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