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放射線治療
近年來肺癌的全程放射線治療,已逐漸使用三度空間順形放射線治療技術。此法是以電腦斷層影像取得三度空間座標,鎖定需要治療的腫瘤細胞,且避開正常器官的設計。這樣的科技進步使局部放射劑量能更安全的提升,並已被證實增進了肺癌的控制率。
治癒性的放射線治療
● 可手術切除的病人:可手術切除的I、II、III期肺癌病人,若病理檢查發現切除邊緣不乾淨,或摘除之縱膈腔淋巴結有轉移時,為了將疾病治癒,病人需要在手術後接受輔助性放射線治療,以加強對局部高風險復發區域的控制,通常每週五次,持續五至六週。
● 無法手術切除的病人:對於I、II、IIIA期的病人,本來可以用手術切除病灶,但因年齡過高或肺功能不佳而無法接受手術,還有IIIB期的病人,因為病灶範圍超過手術切除的安全限制,都可以放射線治療來儘可能將疾病治癒。這類的放射線治療療程較長,也常搭配其他的治療在前後或同時進行;治療的範圍涵蓋肺腫瘤,腫大且轉移的淋巴結,以及雖無腫大但有轉移風險的縱膈腔或鎖骨淋巴區域等。放射線治療的時間是每週五次,持續五至七週。
姑息性放射線治療:又稱為症狀緩和性放射線治療,當病人診斷為IV期全身轉移的肺癌時,病灶的範圍已非局部,所以,放射線治療在此時是扮演解決病人不舒服症狀,改善生活品質的角色,例如肺癌併骨骼轉移時的骨照射以止痛,或腦部轉移時的全腦照射以改善神經症狀。這類治療療程通常僅二至三週,治療的副作用也較少。
● 特殊臨床情況的放射線治療:肺癌病程中有時出現肺腫瘤阻塞氣管引起阻塞性肺炎,或壓迫上腔靜脈致頭頸浮腫,喘氣不順的上腔靜脈症候群時,不論癌症屬何種期別,治療都需要先以放射線照射引起壓迫症狀的腫瘤,以緩解腫瘤壓迫,避免造成可能的嚴重感染或敗血症。
● 與化學治療的搭配方式:在治療轉移風險高的肺癌,化學治療占有重要的角色,因此病人療程中須接受化學治療的機會很高。一般情況下,化學治療可於放射線治療前數週以前導方式進行,或與放射線治療同時進行。需要注意的是,同步合併放射線治療與化學治療時,治療毒性會明顯增加,所以放射線治療中,化學治療常調整為溫和性質的藥物。最適切的組合方式,應與醫師充分討論後決定。
放射線治療對身體所造成的影響
治療引起的副作用常與放射劑量高低、搭配化學治療與否,以及照射範圍是否包含重要器官如食道、肺臟及心臟有關。
● 疲倦感:病人在接受放射線治療的期間常會變得較疲累,尤其是在治療的最後幾週,一般在療程結束後會逐漸恢復。
● 放射線性食道炎:標準的肺癌胸部放射線治療範圍,除了原發部位外,有時會涵蓋縱膈腔和鎖骨上窩淋巴區的照射,位於縱膈腔內的食道也因此會受到暫時性傷害。病人常在胸部放射線治療開始後二週左右出現喉嚨乾、吞嚥疼痛與異物感的現象,稱為放射線性食道炎。這現象於放射線治療結束後一、兩週會慢慢消失。發生放射線性食道炎的期間,病人可以改吃軟、流質的食物,多喝飲料,直到症狀改善為止。
● 放射線性肺炎:胸部放射線治療有時可能會導致放射線性肺炎,此症狀通常發生在放射線治療結束後一個月至三個月內,有時也有可能在治療期間內發生,症狀為持續性乾咳或併有呼吸急促、發燒。醫師確定診斷後可能會給予低劑量的類固醇以緩解症狀,通常這類放射性發炎反應會在幾週內緩解。
放射線性肺纖維化:胸部放射線治療後,有時可能會導致被照射的肺組織纖維化,稱為放射性肺纖維化。通常在治療結束後的幾個月後開始發生,纖維化很像結疤,量多的話可能會干擾到肺的正常功能,若造成肺纖維化就很難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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