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該如何治療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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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希望之路-面對肺癌】

*該如何治療肺癌?

肺癌治療方式的決定十分複雜,首先要瞭解肺癌的細胞型態、侵犯的範圍、病人當時的健康狀況以及年齡,才能選擇最適合的治療方式。

一、小細胞肺癌

● 局限期:由於它的特性是生長得很快,通常在診斷時常已有遠處隱藏性或明顯地轉移。所以即使是局限期,還是將它視為全身性的疾病來治療,以全身性化學治療為主,並不主張手術治療。另外,再合併使用胸部放射線治療以改善病人的預後,可提高二年或五年的存活率,甚至可以有超過五年長期存活的希望。

由於小細胞肺癌的病人容易轉移到腦部,故有些醫師會建議此期的病人在化學治療和胸腔放射線治療後,如果臨床上找不到任何殘餘癌細胞時,可以作預防性的腦部放射線治療,以減低將來腦部復發的機會。

● 廣佈期:以化學治療為主,治療雖在初期有不錯的反應,但復發率高,常在短期內復發,因此接受治療時,仍需多方面考量。

二、非小細胞肺癌

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原則是依疾病的臨床分期而定,比起小細胞肺癌,雖然非小細胞肺癌的生長較慢,發生轉移也較慢,但對化學治療及放射線治療的反應較差,唯一能夠根治的機會便是以手術徹底切除。

● 第Ⅰ、II期:對早期肺癌來說,一般公認手術切除是最有效的療法,手術切除後若發現手術邊緣切除面仍有癌細胞存在或淋巴結有轉移,則須追加放射線治療以減低局部復發率。倘若有病人因年齡過大、肺功能不佳,或其他潛在性疾病(如心臟病等)的因素而無法手術,就會以放射線治療為主,再以較低劑量的化學治療為輔來治療。

● 第ⅢA期:以手術切除之後再追加放射線治療,年齡較輕的病人須考慮追加化學治療。

● 第ⅢB期:對ⅢB期的病人來說,以往的做法通常以化學治療合併放射線治療為主。但目前針對此期的病人,可嘗試先給予化學治療及放射線治療後,評估若病灶可以切除,則進行手術切除,手術後再追加化學治療及放射線治療,以改善病人整體的預後。

● 第IV期:目前仍以化學治療為主,綜合多個研究報告的結果顯示,比起僅給予支持性療法的病人,第四期病人接受化學治療不僅可以增加存活率,且能改善病人的生活品質。對於「不可能以手術根除」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的病人來說,醫師只要拿捏得當,謹慎處理化學治療,便能為病人提供一些助益。

以上內容由中華民國癌症希望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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