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宇不禁菸 醫院車站10公尺外可抽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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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新法1月11正式上路,民眾反應不一,由於界定模糊,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針對醫院、車站等地,統一戒菸範圍,建築物外面的10公尺內屬於禁菸區域,但10公尺之外就可以自由抽菸。

  國健局長蕭美玲表示,菸害防制法15條中,醫院、車站都屬於全面禁菸,原本國健局希望各醫院可以自行決定戶外禁菸的區域,但大部分醫院尚未實施,以致民眾無所適從,因此,國健局決定統一標準,制訂出10公尺的距離。

  蕭美玲強調,癮君子千萬可別以為走到門外,就可以抽菸。包括醫院、車站等全面禁菸的公共場所,必須距離建築物10公尺之外,才能抽菸。希望各醫院可以在短時間之後,畫出界線,讓抽菸者能所依據。

  據統計,新制上路的第一天,全台共開出60多張告發單、稽查記錄單,首波稽查目標以公共場所為主,違規業者大都是因為沒有張貼禁菸標誌、提供菸灰缸,因此挨罰。

  不過,執法首日,不少民眾對於禁菸場所還是搞不清楚。許多抽菸者就抱怨,新制規定車站、醫院必須全面禁菸,就連戶外停車場,也不能抽,以林口長庚醫院為例,面積廣闊,整個醫院都不能抽,實在有點欺負人。

  由於吸菸者反彈聲浪不小,國健局才會緊急開會討論,最後決定了10公尺的距離。醫院、車站室內全面禁菸,室外則以服務場所10公尺內,也屬禁菸範圍,此外,廟宇不屬於菸害防制法規範的禁菸場所,可由各寺廟管理者自行指定。蕭美玲解釋,廟宇並不適用在菸害防制法,很難將它納入到相關規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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