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新藥產業點火 再造經濟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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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訊】
  生技產業將是廿一世紀的明星產業,也將成為台灣的新兆元產業,行政院及立法院均已採取各種政策,為生技產業發展特別立法,以「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作為生技新藥發展的政策綱領,建立台灣成一座生醫科技島。

  勾勒生技藍圖

  5年設50家公司

  為加速生技新藥產業的發展,經濟部已積極研擬生技新藥產業發展策略,訂定生技產業發展藍圖,期使五年內成立五十家新設生技新藥公司,二○一○年底通過三個生技新藥上市許可,生技新藥產業營業額達五百億元,二○一五年底通過十個生技新藥上市許可,生技新藥產業營業額達到二二五○億元。

  世界生技製藥產業擁有八千億美元產值,但台灣的產值卻僅有四七億美元左右,只占○.六%,可見台灣多年來在生技發展在國際上尚未具競爭力,仍有很大發展空間。

  政策拉一把

  加速轉型升級

  生技新藥產業為知識密集、資金密集產業,其產業特性強調創新與研發能量蓄積,且需長期投入大量資金,投資風險極高,尤其新藥開發平均需時十二至十五年,投入資金及風險相當高,相對報酬亦高。惟我國上游研究機構,及中下游生產與行銷體系,都未能切中市場導向發展,生技產業發展遲滯。

  廿一世紀是生技產業時代,各產業發展均與生技發生關聯,一旦生技產業不能迎頭趕上,未來經濟損失不只是生技產業產值,而是國家整體產值。為激勵生技新藥產業發展,生技產業亟待政策輔導其轉型升級。

  立法院今年上半年迅速制定「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與行政院聯手,樹立行政、立法合作替代對抗典範,為台灣生技產業發展快速立法,今年七月總統已公布施行,這部法令可說是生技新藥產業發展的催化劑。

  祭租稅獎勵

  有助吸引人才

  立法內容就是為協助生技新藥業界解決資金募集不易,及研發人才不足等問題,因此祭出租稅獎勵,提供更開放優惠措施,以促進產業發展。由於生技新藥產業具高風險、高獲利、研發與回收期長之特性,為此准於相關研發與人才培訓投入金額三五%限度內,自有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為了鼓勵國內資金投入生技新藥公司,讓營利事業的投入由短期轉向長期投資,給予投資三年以上記名營利事業股東於取得該股票價款二○%限度內,自其有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鼓勵。為吸引高階專案人才及技術提供者踴躍參與公司經營,特許可於股票移轉時,才開始按實際價格課稅;企業已可以發行認股權憑證的方式吸引人才與技術投入業界,進而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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