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抽查結果發現近7成不合格,多數校服未依商品標示法做相關標示。(攝影/陳如頤)
台中市政府抽驗20所國中小學制服和運動服,發現近7成不合格,有4所學校制服甲醛含量超標,12所學校的校服,被檢出含有可遷移性螢光物質,醫師提醒,家長新制服購買後,務必先以溫水清洗數次,再給小孩穿,以降低甲醛及螢光物質等對身體的傷害。
為確保校服品質,保障學童穿得安全,台中市政府消保官、教育局、經濟發展局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單位,近期抽查檢驗台中市轄區20所中小學制服及運動服。
台中市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抽查結果發現近7成不合格,多數校服未依商品標示法做相關標示,有4所學校制服甲醛含量超標、12所學校的校服,被檢出含有可遷移性螢光物質。
由於甲醛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可能致癌物質,長期穿著含過量的甲醛衣服,可能引起皮膚發炎或癌症等症狀。對於目前被檢出制服或運動服含甲醛或螢光劑的學校,台中市政府教育局長吳榕峯表示,教育局將要求各校針對簽約廠商,提出求償並解約。無論是否由校內自行辦理採購,即日起可以彈性同意讓學生穿著便服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