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差額負擔 擬增心臟瓣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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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黃筱雅/台北報導】
健保差額負擔 擬增心臟瓣膜
▲ 民間健保會召集人黃淑英表示,過去在健保法修法時,督保盟已質疑差額負擔將造成醫療階層化,目前雖有健保法第45條作為健保實施差額負擔的法源依據,不過並未規定相關醫材藥材資源分配的優先順序,衛生福利部似乎有失職之嫌。

 目前健保署已針對人工髖關節、人工水晶體等6類醫材,提供差額負擔,最近又研擬將再開放心臟瓣膜差額負擔,健保給付豬心瓣膜約4萬元,若民眾手術時採用價格較貴的牛心瓣膜,還得再自付約9萬元。

 對此,民間團體批評,健保差額負擔制度看似能使民眾提早使用新科技醫材,卻未必選擇真正合適的,且已形成醫療弱勢者的壓力,未來應訂定差額負擔上限。

 102年第2次召開全民健康保險會第一屆會議,其中最引人矚目的,是一項有關新醫材納入差額負擔品項的重要提案。

 民間健保會召集人黃淑英表示,過去在健保法修法時,督保盟已質疑差額負擔將造成醫療階層化,目前雖有健保法第45條作為健保實施差額負擔的法源依據,不過並未規定相關醫材藥材資源分配的優先順序,衛生福利部似乎有失職之嫌。

 黃淑英認為,雖然差額負擔看似讓民眾有機會提早使用新科技醫材,但其實卻不然。由於資訊不對稱,而民眾又常有「貴就是好」的迷思,往往難以判斷適合的新醫材,以致選擇成效不明卻又昂貴的醫材。

 黃淑英依據衛生署資料指出,約70%使用差額負擔的被保險人,投保薪資在4萬元以下,而差額負擔平均約為5萬元,然而,如此沈重的差額負擔支出,是否真正換得對等的療效提昇,值得懷疑。


 黃淑英強調,目前差額負擔的制度設計,事實上已形成醫療弱勢者的壓力。若未來欲擴大差額負擔的項目,就必須訂定差額負擔的上限,並明確訂定進場及退場機制。

 為避免醫院鼓吹民眾使用昂貴醫材,健保署應將差額負擔及自費施行狀況,納入醫院評估的指標項目,以確保民眾都使用到合適的新科技醫材,獲得應有的療效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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