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電擊器AED 聰明挽救寶貴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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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黃筱雅/台北報導】
傻瓜電擊器AED 聰明挽救寶貴生命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表示,心臟疾病高居全國10大死因的第2位,每年約有2萬人到院前死亡。然而,若針對突發性心跳停止患者,在1分鐘內給予電擊,急救成功將會有90%。(圖/ingimage)

 意外事故環伺,若發生突發性心跳停止,在1分鐘內給予電擊,有90%機會可成功救回性命。據統計,如果台灣能廣設「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每年約可挽救3000條寶貴的生命。衛生署近日公告國內八大類場所,都需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也就是俗稱的「傻瓜電擊器」。

 衛生署29日上午於臺北車站1樓大廳舉辦「0529你我來救,心手相連總動員-全面推動公共場所設置AED宣誓記者會」,由行政院院長江宜樺親自視察及實際操作AED施救,並帶領各名企業,共同宣誓全面啟動「公共場所設置AED」。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表示,心臟疾病高居全國10大死因的第2位,每年約有2萬人到院前死亡。然而,若針對突發性心跳停止患者,在1分鐘內給予電擊,急救成功將會有90%。

 許銘能指出,近年來臺灣救護車上廣設AED後,存活率已從低於1%提升至5%。但由於患者每晚1分鐘給予電擊,存活率便下降7%至10%,因此,歐美、日本等國家都在公共場所裝設有AED,使突發性心跳停止患者存活率提升到30%以上。

 衛生署從去年積極修法,規定公共場所都應設置AED,並納入「善良撒瑪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援引「救人不受罰」的精神,鼓勵民眾伸出援手敢於救人。

 許銘能說明,依據高人潮、高效益、高風險與難到達等原則,並參考先進國家設置經驗,包括交通要衝、長距離交通工具、觀光旅遊地區、學校、大型集會場所或特殊機構、大型休閒、購物、旅宿及公眾浴場或溫泉區等8類場所,規定都應設置AED,以爭取搶救生命的第一黃金時間,挽救更多寶貴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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