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評估後可變更性別 醫界:恐增性別判定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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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林志遠/台北報導】
精神評估後可變更性別  醫界:恐增性別判定困難
▲衛生署企劃處長石崇良表示,現行法令針對國內變性人的性別判定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由醫師的精神評估診斷,第二階段摘除性器官,第三階段則為性器官重建。(圖/ingimage)

 電影或卡通裡主角變男變女十分逗趣,但現實生活裡,渴望變性改變身份的民眾,卻礙於法令限制,心理備受煎熬。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日前徵詢各方意見,提案放寬「變性人」性別判定規範,但醫界人士態度保留,認為將增加性別判定困難。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日前召開會議,跨性別人權團體在會中提案,建議放寬變性人認定,由摘除性器官後才能改換性別,放寬為經醫師精神評估,即可變更身分證上性別欄的男女註記。不過這項新提案,目前仍由衛生署討論中。

 衛生署企劃處長石崇良表示,現行法令針對國內變性人的性別判定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由醫師的精神評估診斷,第二階段摘除性器官,第三階段則為性器官重建。民國97年已放寬規定,只要進行至第二階段,即可申請變更性別,領到新的身份證。

 據統計,截至目前約有四五百人在台灣接受變性手術,對於是否應放寛變性人的性別判定規範,醫界人士則持保留態度。整形外科醫師王茂山表示,如果放寬由精神科認定即可變性,可能增加生理解剖上性別判定的困難。

 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指出,國內變性人個案並不少見,過去就曾發現男生變成女生後覺得後悔,又想變回男性的特殊個案,身分證如何換發,對戶政機關是一大難題。衛生署近日將邀請專家學者開會研擬,允許第三性(跨性別)申請第三種版本的身分證,作為戶政單位未來決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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