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豆類製品抽驗 兩成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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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陳如頤/台北報導】
北市衛生局豆類製品抽驗 兩成不符規定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陳立奇表示,不合格產品當中,其中7件(6件豆腐、1件豆漿)違規添加苯甲酸、5件(4件豆干、1件素雞)苯甲酸超量、4件(1件豆干、3件干絲)殘留過氧化氫、1件(豆干)苯甲酸超量與違規添加工業色素皂黃(Metanil yellow)、1件(豆干)違規添加工業色素皂黃。(圖/ingimage)

豆腐、豆干、豆漿等豆類製品,是許多國人日常三餐中的最愛,不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針對市售豆類製品進行抽驗,卻發現部分豆腐和豆漿,違規添加苯甲酸,部分豆干等豆類製品苯甲酸超量、殘留過氧化氫,甚至使用禁止用於食品的工業色素「皂黃」,若食用後將嚴重影響健康,提醒民眾選購時應多加注意。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從今年6月起,針對傳統市場、市場周邊攤販、超市、賣場、餐飲店等市售豆類製品進行抽驗,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過氧化氫、色素等,共計抽驗103件,檢驗結果18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達17.5%。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陳立奇表示,不合格產品當中,其中7件(6件豆腐、1件豆漿)違規添加苯甲酸、5件(4件豆干、1件素雞)苯甲酸超量、4件(1件豆干、3件干絲)殘留過氧化氫、1件(豆干)苯甲酸超量與違規添加工業色素皂黃(Metanil yellow)、1件(豆干)違規添加工業色素皂黃。

 陳立奇指出,依據國內法規,雖然苯甲酸可使用於「豆皮、豆干類」產品,但用量限制為0.6 g/kg以下,而且不得使用於豆腐產品。如果不慎食用過量,將因刺激腸胃道而引起胃痛,也會對肝、腎產生影響。

 至於過氧化氫(H2O2),俗稱雙氧水,常使用於魚肉煉製品和豆類製品加工,但食品中不得殘留,並且禁止使用於麵粉及其製品。民眾若食用過多,可能引起頭痛、嘔吐,不但如此,還會造成皮膚、眼睛、腸胃道等的腐蝕性傷害。此外,「皂黃」原為工業用色素,不得添加於食品,長期食用可能引起肝臟細胞的損害。

 為確保豆製產品食用安全,陳立奇建議,民眾在食用豆干素雞等豆類製品前,可用水浸泡約40分鐘,或烹煮不加蓋,以減少防腐劑、過氧化氫的殘留。並於選購豆類製品時,最好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豆類製品應盡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以維持新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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