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基因檢測
懷孕第10~14週或第一次產檢時可做這項檢查。脊髓性肌肉萎縮症帶原率約為3%,在國內僅次於海洋性貧血,是常見的遺傳疾病。適合有脊髓性肌肉萎縮症家族史者或一般已知懷孕之女性檢查。
4. 羊膜穿刺檢查
於妊娠16-18週施行,可診斷各種胎兒染色體異常,如唐氏症。大於34歲的高齡產婦,曾懷有染色體異常的胎兒,母血唐氏症篩檢高危險者、或父母親有染色體異常時,胎兒染色體異常機率較高,應做羊膜穿剌檢查。
5. 高層次超音波
妊娠18-24週時,可安排一次較詳細的超音波檢查,檢查胎兒大小腦、脊椎、顏面、唇、心臟、胃、腎、膀胱、四肢、性別、臍帶血管、胎盤位置及羊水量等,以確認是否有重大器官缺陷。但以目前科技而言,並不能檢出100%胎兒器官的異常,因有許多胎兒異常在子宮內無法診斷(例如:視力、聽力、腸胃蠕動功能,而小耳症、黏多醣寶寶、無肛症......等疾病必須等到胎兒出生後,才會得知。)
6. 妊娠糖尿病篩檢
在24~28週時,口服50公克葡萄糖粉一小時後,測血中糖濃度,若大於140gm,則進一步做100公克耐糖試驗,以確定診斷。建議懷孕女性都應檢查,特別是糖尿病家族史者更需檢查。
7. 乙型鏈球菌篩檢
此細菌可能造成早產、羊膜腔炎、產後感染、胎兒及新生兒感染等等,如發現細菌即可進行治療。可在36週後,採集陰道及肛門口檢體,再進行細菌培養,建議產婦最好都能篩檢。
8. 胎盤功能測量NST
評估胎兒於胎動時其胎心搏率之變化情形,藉以瞭解胎盤功能是否正常,其判讀指標為:胎心搏率加速、胎心搏率基準線之變化、胎動顯示情形、子宮收縮情形。當發現胎兒心跳或胎動不正常時,及超過預產期尚未有生產跡象時可檢查。
現今健保制度給予產檢的給付有限,很多項目都必須自費,但為了自己及寶寶的健康,有些檢查是必要的。當然,一定要找個可信賴、負責的醫師及醫療團隊,如此才會得到最完善,最安全,且最高品質的產檢及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