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靶療法」(Target Treatment)是直接阻斷腫瘤細胞生長、繁殖,又稱作「導彈式治療」,能精準擊中癌細胞,避免傷害正常細胞,乳癌、肺癌、血癌、大腸直腸癌、肝癌等多種癌症都有藥物朝標靶療法研發。
「標靶治療」替代化療,鎖定癌細胞攻擊,對乳癌、肺癌、大腸癌、腎臟癌、慢性骨髓性白血性病人效果特別好,可有效控制病情。
「標靶治療」較適用於第三、四期,尤其是第四期癌末病患,健保有條件給付。但需先檢驗,瞭解病人是否對「標靶治療」有效。
目前腫瘤標靶治療的標的及藥物主要分三大類,第一類是抗血管新生的標靶治療,如SU-5416、 thalidomide(用於多發性骨髓瘤)等。第二類是癌症訊息傳遞阻斷的標靶治療:艾瑞莎Iressa用於治療非小細胞肺癌,賀癌平(Herceptin)用於治療乳癌,基利克(Glevic) 用於治療慢性髓球性白血病與胃腸道結締組織腫瘤。第三類是針對細胞表面抗原的標靶治療:如rituximab(Mabthera)用於CD20陽性惡性淋巴瘤,爾必得舒用於頭頸癌、轉移大腸癌等。
腫瘤致癌途徑並非單一成因,常極為複雜,因此發展合併治療方式是未來使用標靶治療藥物可能的方向。
諮詢專家:台北榮總腫瘤科主治醫師趙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