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告「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需清楚揭露每一杯現調飲料含糖量、熱量、咖啡因,茶葉、咖啡豆產地需標示產地。
手搖杯,以及超商和速食店的現煮咖啡,從7月31日起將強制標示含糖量、熱量資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正式公告「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業者需清楚揭露每一杯現調飲料含糖量、熱量、咖啡因,茶葉、咖啡豆產地需標示產地。
於標示的方式,業者可以用菜單註記、張貼懸掛或者插立牌等,或是用標籤黏貼,以及其他足以明顯辨明的方式,以供消費者參考。如果業者違規未標示,依法開罰3至300萬,標示不實則可開罰4到400萬。
有鑑於國內發生手搖杯飲品農藥殘留違規事件頻傳,食藥署公告自7月31號起,連鎖手搖杯飲料店、速食店等提供現場調製的飲品,包含茶、咖啡、果蔬汁都要做好相關標示。但部分業者抱怨,要詳細標示含糖量有困難。
對此,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回應表示,在糖量部份,業者僅需標示「全糖」的糖含量以及熱量,方便民眾進行換算。業者必須清楚寫明添加的糖量,還要註明每1公克糖的熱量有4大卡,或是每一顆方糖熱量有20大卡,以便消費者計算一杯飲料含多少熱量。
至於茶飲與咖啡部份,業者必須要標示產地來源,如果混了兩國以上的茶葉,必須按照含量多寡依序標示。咖啡需標示咖啡因含量,依每杯含量,標示紅色(201毫克以上)、黃色(101至200毫克)、綠色(100毫克以下)等顏色。
果蔬汁部分則要依照含量比例,超過10%才能稱為某某果汁。如果不含果汁只能以風味或者口味來稱呼。若茶飲是用茶精調製、果汁含量不到10%的飲料,未來也只能用風味、口味標示,以避免消費者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