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術後不滿求償20萬 遭法官駁回

2846
【NOW健康 夏亞凡/台北報導】
2016醫病關係座談會
▲2016醫病關係座談會,左起陳永綺醫師、黃品欽律師、鄭牧民牙醫師(律師)、林世章醫師、真理大學林家祺副教授、李詩應醫師。(圖/陳忠純紀念促進醫病關係教育公益信託提供)
fiogf49gjkf0d

很醜、我不滿意!一名女性至醫美診所接受雙眼皮手術,術後自覺不如預期,手術失敗,於是控告醫師,要求對方賠償20萬元。醫師想息事寧人,願意以給予伍萬元,但患者還是告上法院,審理後遭法官駁回,病人沒拿到半毛錢。

據統計,去年民眾控告醫師的刑事醫糾案超過100件,但最後被起訴的案件僅有3件,近年來,因此遭判刑的醫師則只有1人,陳忠純紀念促進醫病關係教育公益信託推廣會長陳永綺分析,七成以上醫糾案起因於醫病認知觀念落差,純粹「溝通不良」。

陳永綺指出,訴訟雖是解決問題的手段之一,但訴訟期間漫長,耗力,而病人家屬最後還不一定能獲得理賠,不少醫護人員則因此工作失去熱情、心灰意冷,造成雙輸局面。

為此,陳永綺建議,每家醫院都應設置關懷小組,由專業協調員來關懷病人及家屬,並關懷院內醫護同仁,了解衝突點,讓醫病能在法律訴訟前,就能達成和解,共創雙贏。

陳忠純紀念促進醫病關係教育公益信託與台大財金系舉辦「醫病關係座談會」,邀請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部教授和田仁孝等人,與國內醫界分享「醫院院內調解制度」,以及解決醫糾成效,值得國內醫療院所學習。

台北地院民事庭法官吳俊龍說,站在法官立場,樂見醫院或相關團體協助醫糾事件儘速和解,減少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因醫療糾紛較為專業,相關鑑定相當耗時,對醫病雙方都是一大困擾。

陳永綺指出,醫糾訴訟案件平均得耗時三年,大部分病人及家屬因缺乏醫療認知,加上情緒浮動,如果專業協調員能夠適時介入,讓雙方能坐下來,好好溝通,應能達成共識,不用撕破臉、打官司。
 

分享此文:
請往下滑,繼續閱讀推薦好文
資料讀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