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代辦境外醫美釀毀容糾紛 衛福部:仲介行為即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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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部 整理報導
網紅代辦境外醫美釀毀容糾紛 衛福部:仲介行為即違法

【NOW健康 編輯部/整理報導】粉絲數逾40萬的網紅洪洛妍於在社群平台刊登「境外醫美」影片,舉辦說明會,收費代辦出國整形療程,不料,引發多起醫療糾紛。衛福部表示,洪洛妍涉及非法醫療廣告的行為,最高將開罰25萬元。


任何單位在國內從事醫療仲介行為 皆觸犯《醫療法》


對此,衛福部部長石崇良表示,基本上不鼓勵民眾接受醫美仲介,因為任何醫療都是有風險的,國外醫療情形無法掌握,萬一發生事情,可能無法得到及時救助。在國內從事醫療仲介,涉及醫療法,「只要從事醫療仲介行為就是違法,會請衛生局嚴查。」


石崇良指出,任何單位在國內從事醫療仲介行為,皆觸犯《醫療法》中「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規定,仲介行為本質上就是違法。衛福部將請相關縣市的衛生局根據仲介機構所在地進行嚴查,呼籲民眾切勿接受此類服務,避免落入風險極高的境外醫療陷阱。


涉及非法醫療廣告 確定屬實最高將開罰25萬元


衛福部表示,洪洛妍涉及非法醫療廣告一案,如經調查後確定屬實,最高將開罰25萬元。


投訴人A小姐向鏡週刊投訴,洪女於今年初介紹她去上海做眼部醫美手術,共花費11萬多元,沒多久,眼睛就發生腫脹狀況。執刀醫師起先推稱,可能是她二年前施打玻尿酸造成,又說是她的體質「萬中選一」,導致她在上海、台灣來回奔波,還被當地的大醫院拒絕手術,甚至執刀醫師還「落跑」出國。


最終診斷雙側下眼瞼整形手術後 併發異物留存及肉芽腫生成


最終內湖三軍總醫院診斷為「雙側下眼瞼整形手術後,併發異物留存及肉芽腫生成」,造成多項後遺症,苦不堪言,求助無門。


週刊報導指出,受害者與洪女團隊協商、爭執,對方答應願意支付全額醫療費用,但要求她必須簽署協議書,承認術後不良反應是自身的問題。她認為協議內容不合理,因此拒簽,洪女聽聞後竟還傳訊對A小姐說:「真的非常倒霉遇到妳。」


# 首圖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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