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大限!旅外國人健保停復保爭議不斷 衛福部擬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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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靖祐 報導
年底大限!旅外國人健保停復保爭議不斷 衛福部擬修法

【NOW健康 翁靖祐/台北報導】部分旅外國人「短期復保又停保」,被質疑吃了健保豆腐,回國只是為了治病。為此,2013修法新增返國復保後應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停保,不料,憲法法庭認為此規定違憲,要求衛福部於今年12底前修法。對此,社會保險司表示,有人主張修法「維持停復保」,有人則認為「廢除制度」,需審慎處理。


旅外人士辦理健保惹爭議 衛福部澄清並未因此虧損


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規範,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者可辦理健保停保,停保期間無須繳納保費,這類民眾如因病返國,復保、繳費,即可享健保給付醫療需求,引發公平性爭議。


去年旅外國人辦理健保停保人數超過23萬,其中5.1萬人返國復保,一年內又出國停保,被部分人士質疑「出國停保,生病返台用健保」,部分人士甚至希望明文禁止「短期復保又停保」。


不過,健保署統計數字顯示,「短期復保又停保」者並未占到健保便宜。衛福部統計,近5年來,平均每年停保13.5萬人,短期「復保又停保」4.5萬人,其中就醫率近7成,保費收入約2.4億元、醫療支出2.37億點,兩者差距並不太,換算下來,健保還小賺一點。


出國停復保制度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衛福部邀各界研商修法


但健保署仍於2013修法新增「返國復保後應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停保」等規定,引發學者不滿,認為公出國、遠洋漁船工作者等部分特殊情況者,應可享停復保措施,為此,提出行政訴訟。


憲法法庭則於2022年12月判決,「健保法施行細則停復保內容」(2013修法新增條款)欠缺母法授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判決公告後2年失效。


為此,衛福部日前邀集外交部、經濟部及僑務委員會等部會研商,聽取各部會意見,考量國人因工作、留學等旅外樣態多元,為降低衝擊,傾向維持停復保制度。如在年底之前,來不及修法,先研擬「暫停受理停保申請」,直到完成修法,但失效前已辦理停保者得繼續適用。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劉玉娟表示,旅外健保停復保制度執行逾10年,如何修法,必須謹慎處理,包括,採取全面廢除,或是特殊例外對象,或是維持停復保等提案,目前正蒐集意見,若要修法,並不複雜,過程應該很快,仍可趕上年底期限。


核稿編輯:陳如頤


# 首圖來源/NOW健康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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